律师夏晓东
创建于2019.11.18举报|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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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都是律师,但是要根据律师不同的身份来分析。
1、实习律师阶段,实习律师要在律所中选择5年执业以上的律师作为指导老师,通常是可以指定两位,实习期是一年,期间实习律师可以在律所中办案,如审批案件、起草相关文件等,但是对外基本上是要执业律师带着,也就是通常说的实习律师不能独立办案。而律所在制度上会和实习律师签订聘用协议,约定工资等内容,但现实中实习律师基本上就是和指导老师之间产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发工资、做事情等等。
2、专职聘用律师,这类律师是区别于合伙人的称谓,律所一般也会和聘用律师签订聘用协议,按照律所的规章制度,由律师对外开展业务,并按照相应比例提成。
3、合伙人律师,这类人是律所的经营者,很多律所的制度,例如分成比例,行政、内情人员工资待遇等内容都是由合伙人商量确定,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这么概括:律所就是合伙人的,合伙人就是老板。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具体如下:
1、实习律师、薪金律师如果由律所发工资,应为劳动关系;
2、提成律师与律所应该是劳务关系;
3、合伙人,属于律所的出资人、管理人或股东。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既容易产生矛盾,但又相互依赖。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收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统一收取费用并统一入帐。由此可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是相互依赖的关系。
但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律师因为开票不及时离开律所、或是因为对账不清离开律所,又或是因为接案顺序先后,而产生利益冲突离开律所...一直以来,律所要规范管理、规避风险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精力,依靠员工的自觉性、纸面上的制度也未必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律师办案被律所行政流程所牵绊,激发了律师与律所之间的矛盾。
艾特律宝为了让律师工作更高效,降低律所运营管理风险,把“管理引擎”与律师“业务引擎”融合闭环,打造“云端智慧律所”与“律师智慧助理“,使律所有效管理与提高律师办案效率和谐统一,彻底颠覆落后的管理与工作模式,引领律师工作方式变革,为法律服务赋能。
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多样,但不复杂。
1、一般合伙人律师是律师事务所的股东,也有的登记为合伙人但不是真正的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2、在律师事务所领取工资的律师,俗称工薪律师,是律师事务所的员工,与律师事务所之前是劳动合同的关系;
3、在律师事务所中提成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是劳务关系。
提成和领取工资都属于律师事务所分配制度方面的问题。
根据司法部的要求,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都需要交纳养老保险,所以不管工薪律师还是属于劳务关系的律师都是交纳养老保险的,只不过工薪律师的养老保险是律师事务所给交纳的,劳务关系的律师是自己交纳的。
不管哪种分配制度的律师,在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上是一样的,都是受委托人是律师事务所,事务所指派律师。
现在据说司法部口头通知不能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所以你想拥有一家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很难。不过国家毕竟在朝依法治国迈进,放管服毕竟是***倡导的,《律师法》是永许设立个人所和合伙所的,如果你符合设立个人所的条件,省厅市局不作为,你可以试试手。近段时间,因为律师实习被刁难已经引起了多个诉讼,所以要想拥有一家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就必须付出、争取,如果没有这样的决心和行动就休息吧!
当[_a***_]了解律师职业,能站稳脚跟的时候,最好拥有一家自己的律师事务所。这种感觉和体验非常好👍。首先,接什么样的案件可以由自己决定选择性地去做,可以由自己盖公章的感觉真好,不受制于人;其次,坐大律师事务所的卡坐或者小的办公室的感觉不如你自己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舒服;再次,要更严格地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树立自己的诚信品牌,口口相传,完全为自己做事取得温饱的收入即可。
小员工一枚,自己的师傅就是律所老板之一,就自己的体会说说:
1、心理压力大:案源压力、案件分配压力、律协压力、司法局的压力、处理团队内部矛盾
2、赚钱与否:不一定,律所需要投入的太多了,一张纸,一盒墨。当事人来律所咨询以后,喝的每一杯热水、热茶。房租的压力,案源还需要不断的投入砸钱,才能起来,一年到头,可能都不赚钱。
3、业务方面:当合伙人不仅需要管理律所的谈案、接案、结案,还需要协调各方利益。作为合伙人不仅仅要办理上述内容,还需要不巩固优势业务领域,需要面对新入行者的冲击,还需要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不仅要自己保护自己的蛋糕,还需要从别人嘴里抢肉吃。作为合伙人,必须保证自己的手艺精湛。
综上所述,开所真的很累,生存的压力每天都在,最大的意义可能就是为每个需要法律服务的人提供了恰到好处的法律服务,并解决当事人的问题,给当事人和社会最大的交代。
我的律所19年12月成立挂牌,年费15000元。刚交完赶上疫情,半年几乎没开张。4月份交第二年年费15000元,总共没干几个月活年费交了两年的,入账没有支出多。
这就是一个有律所的律师,坐标沈阳!
这个问题太大了。简单说,有喜有愁。作为一名律师,能拥有一家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显然是事业有成的标志。一是在钟爱的法律事业上有了属于自己的平台和成就;二是做业务方便了,不用因为多开几张律师函而去看别人的脸色;三是收入会提高,除了必要的费用支出,剩下的全是自己的,不用被别人扣点盘剥。这是好处。
也有忧。自己做老板,一是要考虑房租、工资等一大堆费用,挣不回来,就得自己倒贴;二是要考虑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如何做大做强,不像普通律师,只需要做好业务就可以了,谁也希望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在业内具有知名度和美誉度;三是得考虑本所年轻律师的发展,培养人才。
总之,有利有弊。所以,一些执业时间长的律师也不一定要开自己的律所;一些雄心勃勃的年轻律师,也可能选择自己当老板。因人而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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