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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判离婚要多久

  1. 离婚判决书是否等于离婚证?有什么依据吗?
  2. 老婆决定起诉离婚还能挽回吗?
  3. 离婚一审判决双方同意离婚是不是代表最终的判决?

离婚判决书是否等于离婚证?有什么依据吗?

等等吧,有15天的上诉期,上诉期过了,双方都没上诉,判决书才会生效,就算是离婚了。等同于离婚证。现在不少法院出具离婚证明书给双方,人性化服务。但大部分***的生效判决书就当离婚证用了。

***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执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判决书具有法律的强制性,生效后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因此,当事人必须执行判决,与当事人有关的其他单位个人也必须承认判决并负有协助执行判决的义务

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即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也就是说,***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现在有很多***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都会出具一份一份当事人已经解除法律关系的证明,当事人无须提供判决书作为婚姻关系解除的证据

诉讼离婚法院判离婚要多久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因此,判决离婚的生效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是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生效之后,就不用再办理离婚证了。

拿到判决书并不等于离婚了,只有离婚诉讼中***准予离婚的判决书生效,才算真正意义上的离开婚。

一审***判决书送达后,有十五天的上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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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诉期内双方都没有上诉,那么过了上诉期,准予离婚的判决书就生效了,具有了法律效力。

如果拿到判决书后,一方或双方不服,又上诉了,原判决就失去了效力,要到二审判决书下达。若二审判决准予离婚,那么收到判决书就视为己离婚。若二审判决不准予离婚,也是收到判决书就生效。因为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当事人即使不服也不能再上诉了。

发生法律效力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书,具有离婚证的效力,同时在某些方面还会高于离婚证。比如,离婚当事人不履行办理离婚证时达成的协议时,还需向***起诉,等***判决后才能依判决申请强制执行。而离婚当事人,不履行***作出的离婚判决时,一方当事人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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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律文书即有相应的法律效力。***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以后,就代表你们处于离婚的状态。

一定要注意,如果一审离婚判决书下来以后,在上诉期内或者二审的阶段(即上诉中级人民***的阶段),因为法律文书还没有生效,你们还是夫妻关系,此时不能和其他异性登记结婚,不然就构成重婚罪

老婆决定***离婚还能挽回吗?

谢邀。不一定。为什么?既然决定了,说明"心"死了,说明己经伤透了心,肯定矛盾很深。想挽回一定要找到矛盾的点在哪?只有解决了矛盾,才有挽回的希望……送你二个字:沟通。自己理解。


大多数朋友都担心这个问题

实际上一方***离婚≠离婚,法官在这个问题上是不鼓励离婚的,大多数情况下会首先安排庭外调解,让双方冷静坐下来协商,如果一定进入到诉讼程序,一审也基本是不判离,也就是第一次开庭以后,双方还会有6个月左右的时间冷静,思考,协商等等

当然,如果能够证明双方确实感情破裂分居达2年以上,最终还是会判定离婚。然后再进行财产抚养权分割

也分享给所有想离婚的朋友们,有其他问题可以私信沟通,当然,离婚是实在无奈之举,还是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白头到老!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_a***_]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被告住所地******,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第二次******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向******离婚吧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多少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决定***离婚只代表一种态度,并不代表一定就能离成。

通常情况下,一方***离婚,另一方坚持不离,非特殊情况(家暴等行为对另一方身体进行侵害并导致严重后果的),第一次开庭***不会判离,会给双方半年的时间冷静下来,看感情能否重新弥合,如果半年之后***方再次提出离婚,除军婚并且现役军人没有明显过错的情形以外,***都会判决离婚。

这样的处理方式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婚姻关系并非万年不变,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二是法律无情人有情,人性执法依然会兼顾“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的传统思想。

能否挽回要看男方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女方主动提出离婚,也是在迫于无奈之下做出的选择,如果男方能够极力挽留,并且用实际行动让女方真切感受到男方的改变,女方回心转意不是没有可能

因此男方想要挽回,首先要看女方在离婚起诉书中的离婚理由是什么,针对女方所提出的合理要求,如果的确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那么只要在冷静期“对症下药”进行改过,是完全可以挽回的;如果男方在冷静期仍然执迷不悟或错上加错,就会白白的浪费半年的缓冲时间。

不过,这只是通常意义上的解释,或者说是一种表面现象。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离婚案例并非像***书中所描述的那么简单,所罗列出的再多“罪状”其实都是幌子,有些女方离婚的真实原因和目的是不可能在法庭上展示的,比如爱慕虚荣、追求物质享受、特别是婚外情等。如果男方满足不了女方的需求,即便努力了,最终可能做的也是无用功。

因此作为男方来说,看问题就要从多个角度去冷静思考,对于那些女方需求实在太多,而你又确实无法给予的,建议该放手时还是放手吧。

您好!

我个人看法是:

你爱人已是铁了心,无论如何都要离的决心。

但是你如不想离,那你得拿出你的诚意,你的态度,你的行动!

并且你还要有心理准备,你爱人应该是无回头了!

如果你仍想争取,那你就努力,因为你的争取和行动是你的,是你对你的婚姻和感情努力以及态度而已!

任何人都阻止不了你去请求原谅的行动,你做你应做的就好,这个时候别管面子不面子的,此时你们还是夫妻呢!

一个与你生活了多年的女人,(如果是她犯了特大错先,另论。)如果她决定***离婚,那她对你、对你和她的婚姻、对你们的生活、是多么失望,多么悲催,多么死心甚至绝望才想到坚决离婚的地步啊!

女人大部分都是非常重感情的,特别是那种痴心的女人!一旦动了离婚的念头和决心,几乎都是无法挽留了!

此时想起周传雄的那首歌《黄昏》

离婚一审判决双方同意离婚是不是代表最终的判决?

你好!

叙述不太清楚

什么叫‘’一审判决双方同意离婚‘’?

如果双方同意离婚,而且其他争议事项双方也达成了一致,那么一审就会调解离婚,下达的是调解书,而不是判决书。那么,调解书就属于终审。如果反悔了,不能上诉,只能申诉

如果一审下达的是判决书,那就不是终审,不发生法律效力,不服判决,可以上诉。

***判决是强制性的,没有同意不同意之说。判决前几个流程告之网友一下。

首先夫妻协商离婚,没异议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

第二,如果协商离婚不成,向基层******离婚,开庭前有调解过程,***调解不离婚程序,调解不成延期开庭,判决离婚。

第三,一方对判决不服,主要是共同财产分割问题15个工作日可以语言或书面向上级人民***上诉。

第四,二审***会重新对财产分割有异议会重新裁定,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如以不离婚的理由上诉基本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是终审判决,法律生效。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