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商离婚期间一方动手***,那么他(或她)的行为可能属于家暴。遭到家暴,我们该如何救济:
1.向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组织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报警,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这婚肯定是离定了。
1、躲到娘家去。
2、躲到闺蜜家里去。
3、躲到单位去。
4、实在没地方躲?能不能打过他,若是打不过,最好自己找一个地方,因为你们的矛盾会升级,很可能伤及你的身体和生命。
5、报警。报警只能是暂缓之计,报警多了,警察也懒得管你。况且警察们大部分是男的,不一定能充当和事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你们的问题。
但是,***如被岳父母家的人打了,参考上面的方法。
无论何时何地,***都确实不好。无论男女,事情到此地步都应该克制,不能成为夫妻,但更不应该成为敌人。好聚好散、潇洒的说再见才是最好的行为!
两个人到此地步,搞好财产分割。不要再有交集、静等办理手续即可。何愁这世界“天涯无芳草”呢?提升自己,也许你的“下一站幸福”就在不远的转角处!
切莫做错事,更不要触碰法律(其实已经是违法了)的底线。毕竟家暴不是多光彩的事情。弄不好会给自己的二婚造成不好的影响,会愿意和一个有家暴倾向的人生活呢?搞不好自己就会“重蹈覆辙”!所以,不要冲动=冲动是魔鬼嘛!!!
报警!不管什么情况下***都是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犯罪,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或者死刑。
这个问题听起来好像律师如豺狼虎豹......
离婚本就是一件惨事,不论是谁遭遇离婚都会经历一个从感性到理性的过程。律师作为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与一般的当事人相比,除了具有更强的法律意识以及诉讼经验外,其余方面与常人无异。
与律师离婚,从财产分割的角度来说,可能是可怕的。毕竟律师懂法,精明,不会放过任何一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在法律上来说,这是应该的。既然离婚了,当然应该算的清清楚楚。糊里糊涂的离婚,简直就是对律师的侮辱!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与律师离婚同时也是***的。律师是学过法律的,尊重法律的。与一般的离婚当事人相比,律师更追求公平公正。在处理离婚时,律师分析导致离婚的因素,谁是谁非,谁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相对来说更容易趋于理性的去解决问题,而不会***用“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也不会去骚扰无辜的家人,不会去对方的单位闹事,这些不怎么体面的方式。
因此,在离婚中,不要把律师当做特殊的群体,律师离婚同样值得被同情。
曾经看过一个调侃律师的小段子:不要和律师结婚,否则离婚的时候,你连一条内裤都分不到。😂😂
律师给人的印象就是口才超好,舌灿莲花,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为他们辩护的对象争取利益最大化。
那轮到律师自己离婚,他们会怎么做呢?他们也会为自己争取利益最大化,把自己当作“无罪”辩护~一个是习惯使然;一个是做人的本能。毕竟,见财不要或者少要的人一般都是圣贤。律师也是凡夫俗子,当婚姻走到尽头,他们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那才是律师。
有良知的律师,并且爱过他的婚姻存续期间的孩子和妻子,一般不会赶尽杀绝,会公平公正,甚至自己不分,少分财产~当然首先妻子没有重大把柄在他手里,如果有,再有良知的律师,他首先是男人,咽不下这口气,他可能真的会变成“算死草”~有过错的妻子毛都落不下一根!离婚的时候,有过错的妻子就乖乖穿着自己的内裤走人吧!别纠缠,因为如果妻子本身不是律师,根本就不是一个段位的,不用过招就被KO了!
***如离婚的配偶律师是一个坏人,提前转移财产,隐匿财产,他们做起来是神不知鬼不觉,法律上天衣无缝!你明明知道他捣鬼了,但是,你苦于找不到证据!这个时候,如果配偶没有钱聘请更硬核的律师帮自己打离婚[_a***_],那就只能被坏律师配偶盘剥干净,自己乖乖穿着身上的裤衩被扫地出门了!
我们这里有个“如雷贯耳”的男律师~以多次打着婚恋旗号骗取有点票子的女人信任,以结婚为诱饵,一共娶了7个妻子,离了7次婚!他的7任妻子一共给他生了18个孩子!他之所以飞机上挂喇叭名(鸣)声在外,不是因为他7次结婚、离婚、孩子多,最后和第3任复婚生活在一起,虽然这些已经够奇葩!更奇葩的是,他的每个妻子被离婚时,婚前财产都被他盘剥干净了!但是!但是!离婚后,他们一大家子浩浩荡荡:1个前夫,7个前妻,18个弄不清楚是哪个前妻的孩子们,每当春节和清明扫墓,必定聚在一起,吃饭,扫墓,拜年!相处和睦!热闹非凡!这最最最奇葩!十里八乡,蔚为奇观!这个男律师嘴巴有多能哄,以至于7个女人都信了他的邪,不但钱财被他骗光用光,还心甘情愿!啧啧啧!真乃神人!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76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