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买五险一金,不签劳动合同,在劳动争议中,实际上算三件事,要分开来处理。具体我们这样来应对。
一、因为没有缴纳社保、公积金,也没有劳动合同,那么只能找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二、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有:工资条、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有自己信息的通知通告、处罚单、有自己信息的工作记录、其他员工的证人证言。
关于不购买社保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
关于不缴纳一金(住房公积金)
这个直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要求补缴公司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关于不签劳动合同
一、要求公司支付入职一个月后未签订劳动合同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但记住,这个仲裁时效是一年。也就是说,如果你2018年1月1日入职,到2018年12月31日满12个月,那你得在2019年12月31日提起仲裁,才能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过了时效,就没办法要求了。
二、如果过了二倍工资仲裁时效,那么可以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申请被迫离职,要求公司按照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不签订劳动合同,有可能是短期工,即便是短期工也要签定协议,临时工也是要签订合同的,现在不知道你们单位规模多大,企业有多少人。
像现在有些作坊似的工厂,如有一二十人,三四十人的规模的大部分没有五险,强一点的可能会给工人买工伤险或者意外险。这些企业也是为了减少成本支出,能来这种企业的员工大多是自愿放弃五险的缴纳,到这肯定是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规规定,只要产生雇佣关系就必须已发签订劳动合同,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
但有时你可以去反应和单位商量缴纳保险,如果单位执意不交不签合同,你就去劳动局反应用人单位会给予你们赔偿,这期间你要搜集好上班的证据证明,能证明你在这家企业上班的证明!最后的结果就是有可能拿到赔偿你被辞退了,或者拿不到赔偿你被辞退了!
最后说一句不签合同,不为员工缴纳保险是违法的,你们要联合起来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国家也是比较重视劳动者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根据我在社保局的工作经验,给你的解答如下:
第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办五险一金,就不要去这个单位了。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所有的单位雇佣劳动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按照法律的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不订合同,不交五险一金的单位,看来不是什么正规的单位,没准还不给你发工资呢。
第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的行为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去当地劳动部门反映情况,让单位给你补交社保。
最后,我想说的是,现在很多单位都已经有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和补交社保的意识,***如你遇到这种不签合同,不交社保的单位,还是不要去了,没准连工资都被克扣。
我是陆陆,任何有关劳动合同的[_a***_],欢迎向我咨询。
建议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但目前许多单位都是不签劳动合同的,有的是一年一签,有的是两年一签。
你可以问一下单位为何不办的具体原因,再决定怎么办。
我想多半是因为交费比较多,流通性好的单位。不发愁找不到人干活。
你可以结合你自己的特长,学业,能力,综合考虑,该跳槽就跳槽。
我也是有这样的疑问?我之前的公司就没买社保,也没劳动签合同,我现在已书面申请辞职,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因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违返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关系,(首先要确定劳动关系,)申请经济补偿金,申请失业补助金,申请补缴在职内的社保,我现在已这么做了,等开庭,(双方调解不了,
大家好,我是#活出不凡的自己#,很荣幸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正常情况下,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且公司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是实际情况下,很多公司存在不规范的行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和不缴纳社保是常见的行为之一。
一、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应该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自第十二个月公司要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建立劳动关系一年内依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员工有一定好处,当公司经济型裁员时,优先保留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
一般情况下公司不会主动支付双倍工资,员工也不用着急主张,当某一天被公司裁员或主动离职的时候,此时再向公司主张,如果公司不支付,员工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律后果。
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强制性义务,但是很多中小型企业为了节省成本,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严重侵犯的员工权益。员工可以***取以下途径救济:
1、向税务局举报。税务局是社保的征收机关,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向税务局举报。税务局立案后查证属实,会责令公司限期内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公司限期内没有为公司缴纳社保,税务局可以对公司进行应缴社保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你好,我从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十余年,有很多公司现如今仍然不签签订劳动合同,认为只要不签劳动合同,公司就拿自己没办法!但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普及,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越来越大了。有一个现象,就是不签劳动合同的公司一般都不会购买社保;而签劳动合同的公司,一般会购买社保,不过一般不是足额购买,或者不买养老只买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四险。不管怎样,公司就是为了节省成本或者规避所谓的风险。那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
一、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我们可以要求哪些权益?
如果公司自己入职一个月起没有和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自第二个月起,公司要每月支付员工双倍工资,直至满12个月为止,也就是说我们最长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而因为正常上班期间公司已经支付了工资,那么公司还需要支付剩余的一倍工资。
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后,就视为公司和员工之间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二、碰到公司的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因为发生劳动争议时,要想申请劳动仲裁,那么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如果我们碰到这样的公司,那么一定要想办法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有这些。
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的情况有很多,分别有不同的方式去维权。
针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一、同公司协商要求补签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可以向公司索要11个月的双倍工资。当然,公司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主动支付的,只能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
针对不缴纳社保的情况:
一、同公司协商要求补缴。
二、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中心投诉。
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但员工可以此为理由提出离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赔偿金。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本条规定了,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视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未足额缴纳”、和“未及时缴纳”的,未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适当减免经济补偿;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一个公司连员工的基本保障都做不到,还如何谈其他的。
1. 与公司协商,为自己争取到基本的社保利益。
2. 申请劳动仲裁,这时候公司不仅要赔偿双倍工资,还要给你补缴社保。
3. 走人。除开法律问题外,这更是一个关乎尊严的问题,我充分持有享受基本权利的权力。
如果你稍有多余的经历和精力,建议协商不成之后走法律途径,一是爆出这种小公司,让他们能够有保障员工基本权利的自觉,二是唤醒更多沉默寡言不发声的人。若是在将劳动力卖给公司的同时还得不到基本保障,让老板像蚂蟥一样趴在你身上不停吸食,这不是身为现代市民应有的意识。
1 要求双倍工资,最高不得超过11个月,并补缴社保。
2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冲裁***请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购买养老保险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交社保,从法律层面来讲,是不合法的。从你个人来讲,对你影响会很大。
我在刚参加工作的时候,第一个单位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保,只是与我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当时也没当回事,只是感觉自己在这个单位就是临时的,不交就不交了。没想到在这个单位里,一干就是四年半,到快五年的时候,申请离职。后来参加入编考试成功了,但是因为那四年半没交保险,人社部门不给认定工龄,哪怕是有劳动合同也不行。
因此,还是要尽快让公司给缴纳保险。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不给缴纳。如果是公司困难,是不是可以保证给你以后补缴。如果公司就是不缴纳保险,那这种公司你还是别待了。你也不需要担心签订过劳动合同会不会支付违约金之类的,因为公司不缴纳保险的话,这种行为就不合法,你完全可以以此提请劳动仲裁甚至走法律程序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方的过错,你不会为此承担违约金。
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三、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第一、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可要求2年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7619.html
上一篇
代理律师和解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