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形分很多种,你的问题具体是哪一种呢?这个需要结合你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了,并不是所有的终止劳动关系都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给大家举几个例子吧。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的话一般是根据你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单位向你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年计算。但是也会有很多单位在想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会先与员工沟通,要求员工自行离职,因为员工一旦自行离职,那么单位就不需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了。单位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法定情形的,如果不符合这些法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单位将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这笔钱就是补偿金的双倍了。
有些朋友会认为,单位已经找你谈话了,希望你自己离开,那么再继续待着也是看人脸色,没什么意思,就自行离职了。但是很多时候,单位都是通过对你进行打击,使你自己产生一种认识,觉得自己真的如单位说的那样,如此不堪,从而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试想,如果一个人在单位工作了十年二十年,临了却被这样对待,这样公平吗?所以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最好的做法就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在单位工作时,我们应当对得起自己拿的每一份工资,但当单位想要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时我们也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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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支付?
四川会理关羊回答此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和支付:
一、如果用人单位是合规合法解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补偿金。
二、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在用人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支付,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个月标准计算支付补偿金,支付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年。
三、《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则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47条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谢谢邀请!
解除合同的赔偿金一般是。先做一个n加1赔偿。如果合同期限还有一定时间位于旅行的话,那么这个有劳资双方进行协商,原则上是根据没有执行完的年限,再做一次n加一赔偿。
谢邀回答!
正常情况下,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或者劳动合同还在履行中,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的补偿标准为: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一个月以上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算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含十二个月)。
文中所说的一个月工资,具体标准为解除合同时劳动者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以此作为补偿标准。
当然,如果是劳动者本人自愿提出辞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单位提出的解除合同,那么,劳动者在解除合同后可以领取到失业救济金,具体领取办法各地略有区别,最常见的也是每工作一年可以领取一个月失业救济金,如果是员工本人自愿辞职的,则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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