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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刑事公函样本

  1. 律师事务所出具假公函给法院是否违法行为?

律师事务所出具***公函法院是否违法行为

单从你的描述来看有两层意思,一是出具了虚构事实的公函,二是公函的印章可疑。我想你是想表达第一层意思。

一般来说律师事务所是不会出具***公文的,尤其受文单位是***,其中的利害关系律师事务所是清楚的。若果真如此,你可收集证据,向当地司法局和受文***反映,他们一定会核实,并向你反馈处理意见的。

是真是***首先要看该所有无年审注册

律师事务所刑事公函样本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其次查阅律所和律师《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上级司法厅(局)有无审核盖章

再次查阅执业有效日期

如此才能知道其公函是真是***,反之莫要枉加评论!

律师事务所刑事公函样本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首先,如果确定是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件,那就是真的函,不是什么虚假的公函,如果是虚***的公函,也就是不是这家律所的函,那应该由行为人承担后果,跟律所无关。第二,可能你是想问律所出具了内容虚***的公函,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要具体分析。我认为现实中,律所故意出具虚***函件的可能性比较小,但不排除为了接业务,不认真履行审查义务的现象,比如,未尽到委托人的身份核查义务等等

律师事务所向***提供***的公函的行为,肯定是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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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条

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没收违法所得,并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由有关部门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上述规定可见,律师事务所提供虚***文件的,必然是违法行为,如果其向***提供虚***文件,有可能还干扰到正常的诉讼活动,需要加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职责中介人员的中介机构的人员,故意提供虚***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不清楚你这里的***公函,***指的是什么,如果是指律所能正常出的公函,律所加盖的公章并非是律所的备案公章,或者盖的是律所的萝卜章,则不违法,律所认可它的效力即可;如果出的公函内容可能涉嫌***,则可能构成违法,但此类公函一般出库对象也并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