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女真不能过了的占30%因为一时冲动的占70%,我一个唐兄弟也是不过了去民证局去离婚去了,我开车追到民政局,他俩都到签字的环节了,我说把你俩的***和户口本我看看,我从桌子上拿起来就走了,她追出来给我要,我说今天你就给我一个面子,都回家,如果你俩真想离婚也不差这一天,如果明天你俩还来我绝对不会来管你俩的事,他俩跟我就回家了,到现在不还在一起过着呢,有时都是为了那一口气,但为了那一口气有时真的后悔一辈子
草根情感师,霞姐爱劝架为你解答。一般***离婚,就证明事情发展很严重了。要不然完全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一般都是谈不妥了。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双方过错等等。国内一般头一次***基本都离不了。法庭都是先调解。过半年再次***,如果以上问题都没有意见的话。进去能判决离婚。
综合以上,第一次***离婚,而法庭没有判离。那么再次复合可能性就很小了。因为双方在法庭上都已经撕破脸。如果调解管用的话,早在***前双方亲戚就开始调节了。就算复合,感情也已经有了裂痕。双方父母也都有了裂痕。这日子还能过吗?
奉劝各位,***前要彻底考虑清楚。国人对于打官司还是有敬畏感的。
只能有50%的可能,为什么呢?因为婚姻走到离婚这一步,大多是两个人都觉得无法在走下去,彼此在一起是互相折磨,都需要早点解脱,如果能将就早就将就了,一般都是夫妻双方协议离了,能走上法院***离的,肯定是矛盾更深或是一方铁了心要离,这样的婚姻很难有修复的可能,不过凡事没有绝对,都说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还是要看本身的原因吧,什么样的事情足以让两个同床共枕的人要通过闹上法庭动用法律的武器才能得以解决?
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整个过程中,彼此的一些做法,言语行为,是否有因为想要达到自己想要的那个目的而不顾对方的感受伤了对方的心。
钱没了可以再赚,出问题可以解决,破裂可以修复,也许不如之前完美,但是毕竟还可以继续。唯独被伤了心无法痊愈如初。
望珍惜拥有。
別人我不知道,从我离婚那天起就没想过复合。可算是解放了,谁还去再遭罪。虎口脱险那!没死也算扒成皮。那王八蛋!天杀的,狗娘养的,我就昐她下地狱,骗婚的损娘们早晚得天报,不是不报,就是时侯未到。
里面的一个男的离婚的时候为了公平公正,将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分成了两半,茶几用锯子锯成了两半,空调都也都分割成了两半,微波炉,热水器,桌子,电视机……
而且还是拿着尺子测量的标准,结果***离婚的女方委托律师来告诉这个在家分割财产的男的说:“我委托人说财产决定放弃”,然后看了看屋里的所有东西又说:“抱歉,这么晚通知你。”
男的看了看律师估计有点懵,开始扯歪理。这让我看得又好气又好笑,这是两个人的婚姻过到了什么地步,才要如此去分割财产啊。幸好他们两个还没有孩子,如果有孩子是不是也得分成两半啊,所以还是走法律比较稳妥了。
明星和商人的离婚一般都涉及财产的分配问题,走法律程序最为恰当稳妥,据台湾媒体报道,大S名下有6亿元的豪宅,汪小菲名下的“S Hotel”也有3.5亿,还有其他的一些资产问题,以及子女的问题。
这些由法律去裁决,当事人也能轻松一些,少了一些个人的情感因素,反而更容易好聚好散,并且大S说过以后和汪小菲会是好朋友,会一起抚养孩子,而且还说汪小菲也不老,又有潜力,找到更好的女友,会祝福他,可见他们还说和平分手的,没有***,没有难看,挺好。
说明两个人不是意见统一,一方不愿意离,也不愿意分家产就只能走法律程序。
两个人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就得到***。
他们两个人的财富不像咱们普通老百姓,三两下就掰扯清楚了,女方公开的6个亿,男方据说是3.5亿,该怎么分更能体现公平公正呢?上***呗
凡是和平解决不了的就只能诉诸于法律,法律面前***平等,就算大S再怎么强势也不会让汪小菲净身出户吧?这样显得自己更大度。
徐熙媛(大S)是中国台湾人,汪小菲则是中国大陆人,由于两人所有地法律不同,离婚过程比想象的要复杂。大S今次向台湾***申请离婚,按流程,两人先要拿到离婚证书,再去办理公证,最后经海基会转海协会到北京生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民事判决的[_a***_]》,大陆对台湾达成的调解笔录可提出许可执行,但不一定会承认台湾的判决或调解。
而大S选择在******申请离婚,则极有可能是从争夺“子女抚养权”的角度出发的,有新闻说,***和中国大陆对离婚的判决原则有区别,会影响到子女抚养权。两位女儿希箖儿及希玥平时随大S生活,***家事法庭倾向“手足不分离”,大S较易得到抚养权,而中国大陆较常判父母一人分一个小孩。财产分配两地亦有分别,台湾倾向分钱不分产,但大陆则是共同财产制,无论财产或债务都要向另一半分担。
所以,大S既有可能就是想争取两个女儿的“子女抚养权”,而选择在***的***申请离婚。至于,财产则应该不是重点。
首先应该是孩子问题。大S知道汪小菲肯定争夺孩子抚养权啊。
其次还有房产问题。大S六个亿,汪小菲3.5个亿。
大家是和平分开但是涉及这些问题的时候,就得需要法律了。
而且整个过程里,大S做事情真的好绝,谁劝也不好用。
想一想,如果能和平了,还要***吗?想来有太多的不甘心与委屈。
汪小菲结婚前是个商人现在还是,大s结婚前是艺人,现在是一个母亲,为自己争取合适的权益值得。
再说,如果和平协议离婚,我倒觉得不像是大s的作风。
从最早看2001版台湾的《流星花园》,我就觉得,大S简直就是本色出演。她真不是一眼看上去很好看的,惊艳的感觉,但就是有自己的特色。
她在当演员期间,也是拼尽了全力,唱歌,主持,演电视剧,也是相当拼,对自己特别狠。
大S在减肥时,有一句她自己的经典名言:要么瘦,要么死!
有一句话,能对自己有多狠,就能让这个世界对你多宽容。
大s 自己也曾经说过:女人不对自己狠心,男人就会对女人狠心。
这个敢爱敢恨的女人,还是有她可爱之处的。
只是,还是挺不容易的了,10年了。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749.html
下一篇
刑事辩护律师收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