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看你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我国登记离婚制度具有尊重婚姻当事人意思自治、程序便利、保障当事人隐私与社会稳定等特点,其设立顺应了时代发展趋势,有利于保障离婚自由,但是离婚自由不能是无限的自由,个人的自由在与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之间受到一定限制。《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制度正是对登记离婚程序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是为了避免夫妻当事人轻率离婚,而在离婚程序中设置的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后一定时间内撤回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因此,不管你因何原因选择协议离婚,都要遵守《民法典》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你好,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
协议离婚是有一个月离婚冷静期。
首先,如果选择协议离婚,从提出申请离婚到领到离婚证的时间,最短是31天,最长是60天。
理由:向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最少等30天,等到第31天,双方可再次去民政局领离婚证,最晚等到第60条,超过60天,需要重新申请。
其次,诉讼离婚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第三,根据《民法典》1079条规定,诉讼离婚,第一次不判决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了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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