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上体育课把胳膊摔骨折了,学校是有责任的,应当赔偿孩子的包括医疗费在内的全部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人在世上,大大小小多多少少都会有点挫折磨难,甚至流血。走在路上,被风迷了眼,是不是得怨风?感冒了是不是得怨天气?
在学校里上体育课。如果体育老师没有过错,该交代的交代了,学校设施没有隐患,正常维护,教学过程中没有违规,这样还受伤,只能说是意外。学校都有意外保险,学生也有自己的保险。该走保险走保险。不要动不动就赖谁。
世上没有绝对的安全,只能把危险降到最低程度。否则活着,不出意外也得吓死。
会听的孩子有奶吃
人倒霉的时侯盐罐会生蛆,指甲大的米团能噎死人,学生喜欢上体育课,上体育课如同吃大餐,牙咬着舌头,舌头咬着着牙,都是常有的。这不,咱家孩子有意外,俺班学生也跟着秀了把恩爱!
下午第二节,进班,班蓝球队长在后卫搀扶下走了来,说:老师脚崴了,需去卫生院……
“怎么样?”尽管队长话有歧义,我仍关切地,心里却有种“小子,不怕你撒花,就怕你冒烟”的叽咕。
“没事儿……”队长脸似火烧云,知道我可是多次劝他学习的。
“我给你履行请***手续,你路上注意安全!”我也鞋底长草了。
“***已经请了!”搀扶的男生说。
“那好,赶快去,路上小心呵,别总是念叨操场,那啥,你砸的坑,我会找土垫上的……”看到队长痛苦的样子,我开了个玩笑。
“行,你垫我就砸!”在大家笑声中,队长红着脸扭着屁股扶着后卫走了。
一调查,队长的伤果真是意外,跃起揽板,抓着了,落地,另一只球不老实了,动了,垫着队长的脚,啪,倒了,两只球弹跳着滚向东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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