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律师由哪个部门监管?在我们国家从上到下,律师都是由当地的司法行政部门监管,也就是司法局。司法局一般会设一个科室叫做律师管理科或者叫公证律师管理科。而我们常见的律师协会则不是监管部门,属于律师自行组成的行业协会,是一种自律性组织。
其二,司法局对律师的管理主要表现在日常监管和每年的年检管理。看题目中,题主似乎对所聘请的律师有些不满意。如果律师确有违法违规之处,题主大可直接向司法局投诉。另外,在一些交通事故或者医疗纠纷领域活跃着一批法律工作者,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黑律师,这些人没有正规律师资质,容易欺骗当事人,需要当心。
其三,至于题目中提到的律师不配合取证以及不告知主要问题的事情,建议题主与所聘请的律师多加沟通。一般律师作为法律服务提供者,都会尽心尽力维护当事人利益。如果确实感觉很不好,建议依据委托合同更换律师。
前段时间杭州保姆案的辩护人律师党琳山无故离庭,导致案件需要重新安排开庭,最终个人被广州市司法局处罚停止执业六个月,生动说明司法局才是真正的监管部门,对于律师违反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的处理,最终都是司法局职权范围。对于具体案件律师懈怠甚至隐瞒一些问题,现实生活也算正常了,原因多种多样,通过案件透析,也通过和部分律师日常一些交流,大概有以下几点可能性:首先,现在调取证据难度很大,稍微正式点的单位只接受法院等司法部门调取,对于律师即使有司法部门出具的协助调查函,也会找理由拒绝,导致他们也懒得去调取。其次,对于案件一些事实需要查明的关键证据,***依法必须查清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调查,这个也成为某些律师推卸责任的理由了,他们最多写申请调查的书面意见。最后,除了以上情况,有些律师不愿意调取证据,也不和当事人说明案件争议主要问题,也是分情况的,有的律师案件多,只能抓大放小,对于诉讼标的大的当然要负责尽心,因为代理费高,对于费用少的当然不怎么尽力了。对于更多没有多少案件的律师来说,获得每个案件代理权都不容易,只能费劲口舌的先把委托合同签了再说,至于案件是否可以打赢是不能保证的,要是一开始就说案件不能赢,那么当事人不会找你,自己以后哪还有律师费赚,一般笼统说这个案件只能***处理,还没有开庭不能随便预测,其实多数案件都有预期,证据方面充足,当然胜诉可能性大,什么证据都没有,哪里可能获胜。只要每个人动脑子多分析一下,其实不难把握,证据足够不,律师是否负责,可以多咨询,很多年轻律师为了以后发展,对案件处理很积极,多数愿意跑相关部门,因为要积累好的名声,所谓年纪大的知名律师就不会了,案件有人介绍,收费也很贵,但是等案件处理完了,效果也不会比年轻人强多少。
有些律师为什么不积极配合公诉人取证或告知案件主要问题所在?
题主开玩笑了!如果律师积极配合公诉人取证,一旦哪一天题主被冤枉涉嫌刑事案件,题主还敢请律师当辩护人吗?如果律师们积极配合公诉人取证,那律师还有[_a***_]存在的必要吗?
辩护律师向公诉人告知案件主要问题所在,题主是想证明辩护律师比公诉人聪明呢?还是想证明公诉人比辩护律师傻呢?题主玩笑开大了。
律师,负责案件的律师,不论是被告,还是原告方,都有权利调查取证,这样才能让律师更好的开展工作,如果没有这个权利,没有第一手资料,那开展工作比较困难?证据都是别人提供给他的,因为这个不论是替被告方和原告方辩护,这个律师都要有自己的思维,自己的判断,想法,如果不让调查取证,在有些他疑惑的地方或别人提供的材料不全缺失的,律师的判断就会打折,所以应该给予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
首先这件事情如你描述的话,小孩父母的做法真的很让人气愤,该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我们都知道情理和法理不一样。在法庭上,法官以证据为裁判的唯一依据,但法律上的证据有些根本无法取得,这就导致了情理与法理不一样的结果。律师是一个需要极度责任心的职业,因而与其讨论法律援助的律师是否称职,不如追问这个律师是否尽责。
你好,张博律师来回答你这个问题。
法律援助是国家对困难群众提供的一项法律服务民生工程,援助律师不收取被援对象任何费用,而是由国家统一补贴。
是的,它是免费的。是一种***,一种救济。但是,你不能说它因为没收费就不靠谱。
判断是否靠谱,还是要看承办案件的律师,是否有责任心,是否具备专业技能。
案件不能以是否胜诉作为律师好坏的判断结果,诉讼如同博弈,考量的因素太多了。当然,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案件中所起到的做作用是巨大的。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否则,谁还会去请律师呢?
影响案件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是当事人对案件的重视程度。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在法律援助与聘请律师之间,建议选择后者。
因为你支付了服务的对价,理所当然会得到更优质的服务。
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的回答是慎重对待。今年本人因不满公司非法终止劳动合同,与公司扛上了,劳动仲裁“好心”委派一名律师,一阵兴奋之后,大为扫兴,她否认了我重要的仲裁申请,帮公司讲话,被我“休”了。我自力更生,艰唯完成仲裁,效果不理想。进入一审我又找到一名法援律师,前期感觉可以,但在关键时刻又出故障了,她帮助公司向我施压,积极主导低价和解,又被我否决了。劝告各位读者,打官司要有自己的主见,否则很容易上律师的当,他(她)们会借法援之名,干一些违有职业道德的事。
谢请了!法律援助制度设定,是为困难群体,人身等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自身经济条件,无法请律师为其提供司法服务,因此,***出台法律援助,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救济”制度。制度设制的目的是为了靠谱,而在实际操作时难免有个案不靠谱的“故事”发生。不靠谱的是人,而非法律援助制度。二者区别,服务是否落实,到位。
可以肯定的回答法律援助靠谱,而且不收律师费。本案的关键不是援助律师或者收费律师的问题,而是证据的问题,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民事诉讼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你有什么诉讼请求必须拿出证据来证明,如果你没有证据,即使你再有理,你花再多的律师费请再有名的律师,***也不会判决你胜诉的,因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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