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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命名什么好?

  1. 中国最厉害的几家律师事务所有哪些?他们牛逼之处在哪?
  2. 为什么大部分律师不自己去开律所,而是挂靠在其他律所?

中国厉害的几家律师事务所有哪些?他们牛逼之处在哪?

在中国任谁有好厉害有好牛逼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只要审理该案的主审法和合议庭成员一直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廉洁奉公不徇私枉法严格依法办案,在历害再牛逼的律师他在法庭上的质证辩护意見都很难起到多大作用!

一件刑事案件在通过公安侦查、检察审查公诉,法院庭审调查,质证认证双方辩论,合议庭评议到最后作出判决我们想一想,法庭对案件最终作出判决是凭公安、检察两家在法庭上提供证据又通过双方质证认证的证据说话,还是仅凭律师在没有提供任何新的事实和证据的前提下的质证意见和辩护意见的推论和想象来作出评判!

大家一看这就是明摆着的,这究竟是谁历害又是谁更牛逼了!

律师事务所命名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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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行听名头,内行找专家北京前10名律所,以非诉见长,上市、并购、重组、发债、海外投资等,你要这类业务和大把银子,找大所没问题。如就是离婚房产债务等,建议找身边信得过的律师,费用大众、好沟通

如果你问的厉害是指知名度的话,自然是八大红圈所,金杜、君合、中伦、海问、方达、锦天城、国浩、汉坤,但这几家所的知名度主要是通过非诉业务积累的,比如ipo、收并购,主要体现在业务规模上。而诉讼业务是不太容易获得知名度的,因为执业要求的限制,很多时候保密,诉讼业务水平的高低也分类型,有擅长股权纠纷的,有擅长合同纠纷的,有擅长家事传承的,不一而足。

笔者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回答您的问题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首先笔者纠正一下您所提问题的错误之处,从汉语言文学的角度理解,最厉害意味着只有一个,而你提问的是最厉害的几家律师事务所有哪些?其次,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在宣传时不得使用最好、最厉害等词汇。你说你想做牛逼的律师,笔者建议你先学好语文,因为法律文书功底是否扎实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语文功底是否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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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法律圈福布斯杂志之称的《亚洲法律杂志》评选的我国红圈八所分别是环球、中伦、海问、通商、方大、金杜、竞天公诚、君合8家律所。这8家律所是中国比较顶级、实力雄厚的律师事务所。他们以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见长。除了红圈八所之外,也有很多实力不容小觑的律师事务所,例如大成、盈科、锦天城、泰和泰等。

如果您想成为一名很牛逼的律师,笔者建议您努力学习(如果还未毕业),考取国内外知名法学院,至少读到硕士研究生毕业,这样在将来选择律所时才有主动权,此外笔者建议如果是名校毕业的法科生最好选择规模大所、强所,因为大所对实习律师、青年律师有统一规范的培养体系,这种体系有利于实习律师、青年律师快速成长。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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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的律师是什么标准?各己站的角度不同,标准绝对是不一致的。因为律师有两面性,为你把官司打赢的谓必就是厉害的。我以为一位好的律师首先是一位有正义感的人,能够正确运用法律和事实证据,使违法犯罪者知法懂法认罪服法,最大限度地化解与受害人及社会的矛盾。使受害人得当合理合情合法的经济和精神补偿,从受害的阴影中走出来。如果仅是为了钱而辩护,把合法辩成非法,把非法辩成合法,赢得了官司获取了利益,正义良心何在?再历害的这种律师,也等于在违法犯罪!

为什么大部分律师不自己去开律所,而是挂靠在其他律所?

开律所与只做律师可以说,差距不是一般的大,用天差万别来形容也不为过!

如果只做一个律师的话,那就只有围绕着法律条文、事件故事当事人法官等转了,相对来说比较固定专业,单一。[_a***_]不会太大,无外乎就是代理的官司输赢的问题,业务水平高低的问题。

而开律所就不一样了,不会像律师打官司那么简单!首先,要懂得经营策略,律所受益高低、业务好坏发展方向、管理知识、会计知识等等,都得去学习,去掌握,去做好!涉及的面太广,量太大,费神费脑!其次,不单纯像律师搞关系那样,不但要与法官搞好关系,与合伙人、律师职工、公检法、税务等各方面都得搞好关系,哪一样考虑不到都会吃亏,都会对自己不利!再者,开律所风险较大,税收、工资、水电租金等等,即使没有业务量,这些固定费用都得交,一个不能少。如果效益不好,这些费用都交不起!不像律师。搞不好就是走人。你开律所怎么走?怎么换单位?只能承受!

个人律师所不能随便开设。现在国家严格控制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基本不许批准了。

就是设立合伙所也必须能够符合设立党支部的才允许设立。

设立律师所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想设立,国家就会批准的。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必须在律师所执业。

这个是个是很正常的现象呀!就像其他行业一样,为什么大部分人不去自己开公司,而去上班呢?而且,开律师比开公司难多了。

第一,开公司还可以***用认缴制,开律所都得实缴的。在场地费用等相同的情况下,开律所比开公司其实还要相对较难。

第二,开公司是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开律师是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公司由工商部门管,律所由司法部门管,相较于公司而言,律所要面对的各项管理要频繁得多,复杂得多。至少,开公司的话工商部门不会要求你经常参加会议吧?

第四,开律所的资格比开公司要苛刻得多,开公司一般只要不是黑名单就问题不大,开律所要考察执业年限因素等。而且在过去律所办理流程未改变之前,除了国资所就是合伙所,合伙所必须要求三个以上律师,还有执业年限要求。

相对于开律所而言,开公司要简单得多,但从客观情况来看,选择在别人公司的上班的人都是远远多于开公司的人的。而开律所那么难,出现大多数律师选择挂靠律所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一方面这是我国律师制度设计导致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却还不能代理案件,不能以律师名义办案,不能开办律所,需要到律所由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指导实习一年以上,并经过省级律师协会培训、考核和面试通过方可申请执业。开办个人律所需要执业5年以上,开办合伙制律所需要三名执业三年以上的合伙人律师。从程序上,时间上来讲,限制很多,要成为执业律师不容易;除却工商税务等行政事务,开办律所的前置限制也很多,律所也是重点监管的单位,很不容易。

另一方面,律所的日常事务一点也不少,行政,财务,税务,党务,卫生杂事很多,律师没有这么多精力去处理。按现行规定,律所虽然是轻资产运营,但仍然必须实缴实际办公,不适合个人运营。因此,开办个人律所并不是主流,很多资深的老律师,当初也是开办的个人所,最后也加入到大所中,成为合伙人。

总的来说,现在的律师制度可能不再适合当下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律师执业限制过多,不够灵活。应当积极学习先进的法治国家经验,放开律师执业和开办律所的限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即可独立办案开办律所,律师法的修改更应当关注如何给律师们一个公平的执业环境,律师们能不能活下去,能不能活的好,让法律服务市场来说话。

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一下,毕竟我干了28年的律师,在大所、小所都呆过。

本人原来和两个律师创办过一家律所,那是1995年的时候吧,然后几年后我就离开了,到一家北京所干了很多年,然后又出来和两名律师创办了一家律所,那是在2007年,现在算是一名提成律师吧,当然了名义上还是合伙人。

我认为大部分律师不自己开律所,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主要是嫌麻烦

当主任、当创始合伙人、高级合伙人,这些印在名片上,出去拉业务面子上都好看,但的确太麻烦。

现在申办个律所,不但要符合开所的要求,而且要有3名党员;司法厅开会点名要主任去,你能不去?每年还要培训,如何管理律所,每年要填写很多表格,这还只是行政管理方面的。

律协每年也有很多会议,需要律所的领导参加,当然了这也是律所的领导扩展人脉的机会,但有的人就比较烦。

还有面对税务部门的也很麻烦,因为律所大部分都是提成律师,律师费到了后,下一个月就要提走,但税如何处理就很麻烦,让律师拿票冲账,那票也不好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