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问题有些没讲清,我理解的意思是不是“你们公司提前一个月给你说要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到时候要你做好工作交接。现在时间到了,公司又不同意你做交接,你的岗位没人接手,自己也走不了,问该怎么办?”,是这个意思吗?
如果是我理解的这样,那么我告诉你怎么办。你直接找领导去办离职手续,如果领导不答应,不放你走,你就立马手写一份辞职报告,最多再等一个月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走人了,那个时候不管公司有没有安排人跟你交接工作,你都可以依法走人。记住,你就这么办,看公司能把你怎么样,那个时候如果公司在说没人交接的话,那就是公司的问题了,跟你没关系,你也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还有一点我要告诉你,你们公司提前一个月通告你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求公司出具纸质版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口说无凭的,且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话,还必须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这些你都要知道,也要注意。
总之,如果公司让你走人的,是要对你补偿的,不能白白的走人。如果是你自己要离职的,那么一定要按照正规的离职程序来,这样就不怕公司卡你。所以面对你们公司这样为难你,我建议你好好的看一下你们公司的离职管理规定和《劳动合同法》里面规定的辞职条款,公司有规定就按照公司的规定去办,公司没有规定就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办,你就不会出什么错,公司也就拿你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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