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社部发[2015]12号文件《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过证明身份的文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工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人等。
另外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也涌现出了许多新的证据形式,例如单位的工作群、代表本单位和其他单位来往的函件、单位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的往来邮件、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只要能证明待证事实,都是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的。
劳动者没有与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主张个人的合法权利,此时,需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和管理下从事生产劳动,用人单位并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报酬。形成这种关系的存在,就被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同样适用劳动法。
认定存在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主张权就必须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一般其可参考的凭证有: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凭证。如劳动者领取工资所需签名的“花名册”、缴纳各项保险费的有关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用人单位招工时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登记表”;考勤记录,以及同一工作单位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题主你好,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与雇主诉讼时,也有办法证明劳动关系。
第一点,保存好每个月或者定期发放工资的支付凭证,转账记录,也可以是截图;
第二点:还有缴纳职业社会保险费,个税代扣记录;
第三点:企业公司给发放的工作证、名片等等;
第四点:公司在用人面试招聘时,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表哥记录文件;
第五点 :公司上班打卡记录拍照片,那么考勤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
有了以上几点,完全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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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
如何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只需要准备下面资料的其中一种就可以。
1、发工资的记录
2、员工花名册中有你的名字
3、单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
4、单位为你缴纳个税的记录
5、工作证、工作牌、单位食堂就餐卡等
6、曾经填写的《入职登记表》、《报名表》等
7、考勤记录
8、领导布置工作的记录、工作沟通的邮件、微信和QQ工作沟通记录、工作汇报等等,与工作相关的各种记录
9、同事的证明
劳动协议是非正式的确定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国家也是允许起短期存在的,如果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应当定了劳动合同的期间后,用人单位仍不将劳动协议更换为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协议中具备了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备事项,那劳动协议可以替代劳动合同存在,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劳动协议明显存在违背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需具备的事项,那劳动协议无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进行规范。所以,针对有的企业以劳动协议来替代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者不用担心,在签订劳动协议是也是要看清楚,有明显不利于劳动者内容、不符合劳动法内容的完全可以拒签,依次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从法律上看,所谓的劳动协议和劳动合同本质上没有区别,认定劳动关系不是看你们签得是什么名称的合同,而是通过“劳动关系三要件”来判断建立的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2.有些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有些劳动者签劳务协议(实质上是民事雇佣协议),比如在校[_a***_]勤工助学、退休返聘等人员,建立的是民事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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