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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洁诉讼离婚案

  1. 怎么看待鲍毓明5月1日发布「十问韩某」,并称「你不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所有人」? 透露了哪些信息?

怎么看待鲍毓明5月1日发布「十问韩某」,并称「你不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所有人」? 透露了哪些信息

村上春树曾说过一句话:“***如这里有坚固的高墙和撞墙破碎的鸡蛋,我总是站在鸡蛋一边。”我也是站在鸡蛋一边,弱势的一方才是需要递过话筒的一方。

总结一下这“十问”,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我跟我“养女”之间就是自由恋爱。只要我能证明星星喜欢”过我,我们两人之间有过“恋爱”关系,万事大吉,其他的现在法律又管不着。

这就是鲍某的逻辑。

天津高洁诉讼离婚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从这“十问”可以看出,鲍某从来没有意识到,或者说他意识到了但是不在乎,即:自己与李星星并不是正常的“情侣关系”,自己与李星星发生关系是一件不正常、背离传统***道德的事情。

所以对于现在网上对此事主流的讨论——成年男子性侵未成年少女。他甚至连一点回应的想法都没有,只是在避重就轻。

透露出来的信息,首先是这律师水平比人品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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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所谓的“十问“,有点牛头不对马嘴。大家指控的他性侵,他【十问】说的是乱七八糟与性侵无关的事。

2、他【十问】极力否认【养女】,但认识该女孩是基于什么原因,有他与女孩的QQ记录,跑得掉的吗?

3、他【十问】中并不否认发生过性关系。也许是想这性侵无法抵赖了,毕竟有带精液的卫生巾及女孩反抗踢烂被单等实物证据,还有女孩咨询医生的回答作证。这性侵的男方,他是无法找到其他人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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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十问】中说到读书一事,他至少不至于否认173厘米的女孩是未成年人吗?作为律师,懂得《未成年人保***》及《民法总则》吧?

你收养违反法律,因为法律规定不允许年龄差距小于40年的单身男人收养女孩。但你的违法,并不能否认你收养的事实,更不能否认你与女孩的关系是监护与被监护关系,对吧?被监护人的意思表示,往往需要监护人确认。你担当裁判员,却非要充当运动员,与该女孩发生性关系,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发生性关系,大律师,你解释得了吗?

鲍毓明的“十问”,无非是要洗白自己,让天下人知道他是他是“韩某”的“恩人”,不是十恶不赦的恶魔。岂不知他会越洗越黑。

明明是收“养女”,明明知道收“养女”不能办理却偏偏“收养”,觊觎美色,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还有什么脸面辩解?

一、鲍毓明性侵的“养女”姓“韩”,这应该是他向我们透露的第一个信息。“一问”表明,“养女”韩某在与他初次见面时的身高、和体重,也许正是韩某近1.7米的亭亭玉立,楚楚动人让他心生“怜悯”。

二、韩某的妈妈是一个村妇,15年前后已经是年近40了,无情的岁月应该使她倍显苍老,作为饱读诗书的高管,鲍毓明怎么会看上一个贫穷、迷信、毫无风韵的村妇?他觊觎的是她的人面桃花的女儿韩某。

三、15年12月31日的夜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第三者怎么得知。我认为第“三问”正说明此地无银三百两,贼喊捉贼。

四、“15年11月带你来北京上学”只是一个口头许诺,并没有付诸行动。

五、鲍毓明与“养女”之间曾有过恩爱的欢愉,更有情仇并且渐深。涉世未深的少女被哄骗,自然要付出“爱”,随着阅历的增长,她感到造人暗算,这才报案。三、五、六、七、八、九、十“问”,都说明了这一点。

六、鲍毓明与“养女”之间有很多互不信任,七、八“问”可以说明这一点。

七、“被带着性侵了三四年”是从认识的时间上说的,“其实这几年咱们见面加在一起也不过几十天”是从聚少离多方面说的。这正好说明两人这些年时聚时离,保持着“养父女”和“情人”双重关系。正是这“双重关系”,才说不清道不明,让知名律师都感到十分棘手。

八、初次的性侵,足以让一个少女绝望。从此,她看到了欺骗,心里就埋下了复仇的***。她要献身,因为她需要生活,这就必然寄人篱下。这时候,上学不上学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应该如何对付别人的欺骗。

对于鲍毓明性侵养女案,广大群众从没说养女韩某没有问题。但是,这并不能改变鲍某性侵的事实。

韩某母亲通过“某网站”联系上鲍某,本就说明了韩某母亲是有图谋的。这种为了钱财而出卖女儿的人,都不配为人母!

韩某有这样的母亲作为榜样,从小耳濡目染,其价值观可想而知,不可能有多么高洁。

但韩某母女两的污浊,并不能反证鲍某的正义无暇。

从韩某母亲能通过“某网站”联系上鲍某就可以知道,鲍某与“某网站”有联系,决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若说社会阅历少、思想简单的人可能会被“某网站”欺骗,是可能的。而鲍某作为中外著名律师,肯定早就有预谋、在猎狩。只不过韩某母女正好满足了他的条件

韩某跟随鲍某,吃喝不愁、有玩有乐,加上其价值观就本就偏向不劳而获,自然也舍不得离开鲍某。

可以推测,这期间一些两人关系是韩某愿意的,这本就是一种交易。但是,同样也可以推测,其中有一些两人关系是韩某不情愿的。所以,不能排除鲍某没有性侵韩

鲍某说韩某经常在他面前说喜欢他,实际上谙熟社会规则与人性的鲍某心知肚明。韩某不过是喜欢他的钱,喜欢他提供的物质生活,并不是真的喜欢他的人。否则,不可能反复举报他性侵。

反之,鲍某也不可能真的喜欢韩某。韩某只是一个中学都没毕业的学生,无论见识、谈吐、行为、人生理念都与鲍某相差天高地远。无论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韩某都是一穷二白。所以,鲍某收养韩某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性。

韩某年轻有活力,14岁就1米7,可以猜测她的身材、相貌都很好。这正是鲍某看中她的地方。

目前案件愈发扑朔迷离,双方各执一词,昨天鲍毓明网上发布“十问韩某”,声称发生关系时间***,还称对方这么做只为判他“强奸幼女罪”;

其实这件事就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先说女孩的妈妈,为什么会把自己10来岁的女儿拱手“送到”一个40来岁的老男人面前,是不是别有所图,还是另有他因?

试想,哪个正常的妈妈也不会把自己女儿,交给一个单身壮年男人带走照顾,就算是个男孩也不会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让别人带去养;

再说这个鲍毓明,问题就更大了!那么多同龄女人你不找,偏偏找一个才14岁女孩“谈恋爱”,这哪是正常人会做的事情。这也不是正常的恋爱关系。

你一个功成名就的海归,去爱一个初中都没毕业的单亲女孩,还说女孩纠缠你,这件事我想说破大天你都是有问题的。

总之这件事里面两个成年人肯定都是有问题的,至于女孩就只能算是个任人摆布的角色了,有可能现在的一切言行还依然被操控都说不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