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过错方在客户,比如有的人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的决策的,保险公司可以在两年之内要求终止合同。
谢邀
第一种,如下图,【保险法】第十六条:
绿色标线是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的法律解释;
红色标线是【保险法】对保险公司解除合同时的规定和“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解释(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投保人利益)。
第二种,如下图,【保险法】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三条:
红色标线是保险公司在合同成立后,不得解除合同;
绿色标线是“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会在“合法干预”的情况下,主动向投保人提出解除保险合同。
个人建议:请大家在身体健康、财务健康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好“投保人”、“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的法律属性,合法合规地购买保险产品,以此规避人生中的各种风险。
1、如果你能证明自己没有签字,而是别人代签名的,可以申请解除保险合同,要求全额退保;
2、但如果你知道是别人代签名,而且也缴纳了续期保费(也就是第二年或以后保费),则视同是你对代签名行为的追认,这个时候是不能要求全额退保的;
3、投保人是随时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只是一般情况下的解除合同也就是退保会有损失。
其实你是不是想问:保险合同没有投保人的签字,但是代理人代签字了,我的保费能不能全额退还?是这个意思吗?
我就按照这个意思给你分析一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
只要你的保费已经交纳了,就是对代理人代签字的这个行为的默认。
所以你的保险合同没办法退;
如果是在犹豫期内可以全额退保;
而过了犹豫期以后想退,只能退还现金价值了;
我这样的解答满意吗?
你的问题,我的回答:
首先,保险合同需要双方签字才成立并生效,合同未成立不存在退不退的问题。
其次,保险合同成立并生效后,你也可以随时要求退保,退保是投保人的权利。
投保人是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投保人没有签字,而是委托他人在保险合同上签字,投保人追认的,保险合同成立生效;投保人没有追认的,但投保人缴纳了保费,或者接受保单,或者接受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等等以事实行为追认的,保险合同也成立生效。
不论投保人又没有签字,只要保险合同成立生效,投保人都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权是任意解除权,除法律和合同特别约定外,任何人不得限制投保人行使合同解除权。
可以退。但是该行为属于违约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为投保方已经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了支付保费的主要义务,保险公司也接受了保费,则该保险合同事实上已经成立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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