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劳动合同,这是一个比较严肃以及比较极其严重的问题。为什么要这样说呢?
第一:集体劳动合同是国家极力推广的一种新型的劳动合同模式。目的就是以最大的程度和方式保障最大众的受众,劳动者,以及群众的权益得到保障的一种方式。
第二: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有极其完整的法定程序和监督程序的。一旦集体劳动合同权益受到损害侵害的话,这个公司的工会以及上级监督单位都是要负责任的。
第三:集体劳动合同和个人劳动合同一样都会受到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管,当然劳动合同有纠纷,首先公司内部解决以及公司的工会出面调解,如果以上都无法达成调解的话。只得付诸于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第四:关于劳动合同以及权益***,基本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集体劳动合同必须集体的形式进行书面投诉举证收集证据,才能追求到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谢邀。
估计这标题说的是履行集体合同出现争议吧。
首先讲一点,出现争议,并不一定代表单位违反,如果只是争议,最多是对条款的理解不一样。否则提问应该不会出现争议这一说。
合理的解决办法应该是:工会应该就争议条款和单位进行协商,达到双方都充分理解,双方可以对理解有误的条款进行签订补充条款。这里讲一下,工会是集体合同的签订方。
如果不是争议,直接是违反集体合同,工会可以要求企业履行。如果企业拒不履行,可以向上级机构进行申请仲裁,举报等等。
这里同时还讲一下,为什么是工会去,不仅是因为工会是签订方,更是因为,一般签订集体合同之前,都会有一个叫平等协商协议,工会具有平等协商权利。
如果是工会没有提出,而且员工提出,员工可以先向工会提出,要求工会先进行解释,如果解释不了,可以工会向企业提出。如果员工不认可,可以多人联合提出。
全民制职工是***经济时代的称呼,自1999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已经没有这种用工性质,全部改用合同聘用制。
全民制职工顾名思义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职工,相当于现在的正式工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工,这类职工最大的特点是不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可以享受各种***待遇,且只要自己不违法***、不主动提出辞职,就可以一直干下去直到退休。单位一般不会也无权开除全民制职工。在***经济时代,全民制工人主要存在于国企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并不多见。
合同制职工即指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聘用的合同制人员。简单解释,机关事业单位凡事不在编的聘用人员,基本上是合同制员工。合同制职工因为与单位有合同约定,其用工时间、工资待遇、***措施等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到期自动解约。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重新招录。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单位工作满十年,才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合同制职工说破天也就是一临时工,只不过有固定期限罢了。
全民制职工和合同制职工最大的不同是:
1、管理方式不同。全民制职工***用身份制管理,类似于编制管理,只要是这种用工性质,就可以吃大锅饭,不会下岗失业。而合同制职工***用的是合同制管理,不看身份看合同,约定成俗,按章办事。制度相对更科学。
2、工资待遇不同。全民制职工享受的工资***待遇基本相似,高低差距不大,不存在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待遇相对较好。而合同制职工工资待遇主要看合同约定,普遍比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低,而且多数差距还不小,在***享受上没有全民制职工那么高的待遇。
3、[_a***_]前景不同。在***经济时代,全民制职工是有机会转岗提拔,进入行政事业单位任职的。而现在机关事业单位逢进必考,合同制根本没有机会转正,更不能提拔。要入编,唯一的途径只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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