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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48条规定

  1. 公司因经营不善辞退员工,补偿金及赔偿金怎么算?有何依据?
  2.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的社保断缴该由谁负责?

公司因经营不善辞退员工补偿金赔偿金怎么算?有何依据?

对于这个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公司存在经营不善,需要辞退员工,这应当是属于裁员的一种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法律是允许的。但是是需要向被裁员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而不是赔偿金。

赔偿金指的是公司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才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指的是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如果你说的是公司经营不善辞退员工,应当是指的是裁员,但是裁员也不是随便裁的,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公司确实存在经营不善的情况,而且即便要裁员,也必须履行法定程序,不是想裁就裁的。

劳动合同法48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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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之规定,公司因经营不善,是可以辞退员工的。

公司辞退员工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规定标准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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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48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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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经营不善辞退员工,涉及到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计算和支付问题,这些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一、 关于经营不善辞退员工的程序

经营不善辞退员工,属于经济型裁员的范畴,具体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第四十二条不能裁员的情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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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经营不善辞退员工员工的经济补偿

一、公司经营不善,用人单位可依法裁员,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1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工资计算基数: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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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的社保断缴该由谁负责

你好,单位单方接触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然后拿上离职证明,社保手续,保险缴纳单,找到劳动局办理失业登记。才可以去社保局申请自己买社保,社保关系需要转移

分析,解除劳动关系,有合法,也有违法;有单位提出解除,也有职工劳动者提出;有协商解除,也有单方依法定解除。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后,尚应办理法律手续,出具解除的证明。符合法定补偿的,应支付补偿。违法解除,是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_a***_],并非可以达到法定解除目的。认为承担违法责任后,尚应主动应依法按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依法解除,办理完相关手续,一并履行完法律规定义务。方可达到法定预期法律后果。注意分清法律行为,法律后果,法律责任。分清合法/违法/不合法。问君所言,分析认为,社保依法具强制性,法定的,法定义务法未规定免除,应继续履行义务,约定不缴少缴均无效,断缴也违法应依法补缴。单位违法行为所致,理应单位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由单位赔偿。依法征缴追缴。建议自学下宪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单位具有法定代扣代缴义务,单位具有法定缴纳义务!责任主体对其违法行为应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注意,权利人依法维权,依法行使权利,权利主张,合法诉求,权利实现的法律权利救济途径,路径选择,均应在法律轨道内,坚持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