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务合同是不需要给员工交社保的,因为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可能双方都是自然人或是法人,双方也就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1、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有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则是用工主体(法人或是非法人单位)。劳动合同时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约束的。
因为双方属于劳动关系,所以用人单位必须要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可以到社保部门举报、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按时给劳动者缴纳社保,还可以要求把之前的社保补齐。
2、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的双方有可能都是自然人,或都是法人,双方是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所以,签订劳务合同的,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然也不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
不管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如果免责条款是免除一方责任(用人单位责任),排除对方(劳动者)的主要权利,那么该免责条款无效
肯定的回答:用人单位不能免责。
一、用人单位用劳务合同替代劳动合同违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从这项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用工时,只要劳动者是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之内,就必须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如果超过了法定劳动年龄,属于临时用工,才能签订劳务合同。实践中,经常有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责任,用劳务合同替代劳动合同,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二、无论签订了《劳动合同》还是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都应该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三、单位不交社保的维权途径
2、如果社保局对投诉不处理,不作为,可以行政诉讼,起诉社保局,要求对补交社保问题作出处理。去投诉时,要写书面的投诉资料,另外还要将劳动合同、厂牌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复印给社保局和地税局;
3、劳动者直接到法院***用人单位要求为其缴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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