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约定管辖***,但也存在约定无效情形,其中包括约定的***与合同必须存在密切联系,如***所在地为原、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
如果均不存在上述联系点,则约定无效,当事人可按照法定管辖***。法定管辖包括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合同履行地则依照民诉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谢邀!
先看约定管辖是否有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协议管辖需要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选择的管辖***不属于上述任何一家***,那么这个约定不受法律保护。
另外,约定的管辖***需要明确,如果设置了两个可选择的***,那么这样的协议管辖也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约定管辖有效,那么就需到约定的***去***。
如果约定的管辖无效,就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
不知道你们约定的***是哪里。不过追索工程款的案件,在哪里审理不会差别太大的。
通过你的叙述,我认为你纠纷应当由工程所在地***管辖,其理由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协议约定管辖***,该约定的管辖***必须是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同时该约定不能违法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按照不动产***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可以看出建设施工合同***属于人民***的专属管辖,必须由涉案工程所在地***管辖。
综上,根据你的叙述,你的情况系索要工程款,属于建设施工合同***。该类***应当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当由工程所在地***管辖。
没有别的办法,按照合同自治原则,双方约定了管辖***,只能在约定***立案,本地***无法受理,如果勉强受理了,一旦对方提出管辖异议就属于错案,法官就会受到处理。你觉得自己有理,证据充分,就按照合同约定的***申请立案,没有其他办法可以解决。要想省事,可以到当地请个律师,由他全面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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