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律师是不会无故不愿意出庭的。很大的可能性是您没有按约定付律师费或者其他费,或者您们对诉讼中的思路等存在很大的差异。
不过,不论什么原因,如果律师定了不出庭的话。一是,与律师书面确定解除委托;二是,赶紧再另外聘请律师;三是,赶紧与法官联系,尽量重新定一个开庭日期。
既然请律师,想要作用发挥更大。一是要非常痛快的支付律师费;二是要全面、真实、无保留的把所有信息都告诉律师,千万别耍小心眼;三是律师会征求您的意见,有问题可以问,但是千万别半壶水响叮当,觉得自己比律师还专业;四是一旦定了诉讼思路、策略、取证等,就要不折不扣的执行。
不知道你们之间签署的全权代理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包括哪些方面,比如是立案、开庭、还是证据准备等等,根据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如果律师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是要承担行政责任的。
当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一般情况下,是律师开庭时间重复了,而不是拒绝你的这个庭审,律所可以安排其他律师帮你开庭,因为你签署的委托代理合同,是和律师事务所签署的,而不是和你面前这个律师签署的。
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建议及时和律师事务所沟通,能及时为你安排其他律师参加庭审,而不是就这样干等着,一旦干等着律师不去了,你再去找其他律师代理都来不及,所以,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和律所解除委托协议,另外聘请律师。
无故拒绝开庭在行业中极其罕见,这是非常态,所以在《律师法》第四十八条中对无故拒绝出庭做出了明确规定: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通常情况下不会无故拒绝的。
除非你们之间还有其他的事情,你没有说,比如代理费没有支付,或者只支付了一部分,合同约定要按时支付没有按时支付的。
给律师签过全权代理合同了,但马上要开庭了,他却说他不愿意出庭了,这个怎么办?
这种问题实在是麻烦。
以下是给当事人的建议。
1、既然他不愿意出庭,那么只能找别的律师。不过,准备时间不足,有可能产生不利的影响。
2、对于毁约律师的行为,建议向当地律师协会和司法局投诉,要求追究毁约律师的责任,赔偿损失、退还已缴纳费用。
如果事情确实,那么这个律师很可能要受到处理了。
附:
《律师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二)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
委托律师全权代理,就是属于一般代理,只能就程序方面进行代理,而无法就实际问题承认,放弃,变更,不能和解,调解等,即使律师出庭也发挥不了多大作用。
你授权委托的权限错了,应该是特殊授权才可以。
首先律师与你签的委托代理合同是以律师个人名义签订的合同还是以律师[_a***_]所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如果是以律师个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就是不合法的 。如果律师个人收了钱 ,就得退钱。并且向当地司法局举报。你在另行委托其他律师。如果你是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对方如果不出庭代理那就是违约,你可以按照当时合同的约定追究律师事务所的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委托律师代理各种法律关系都一定要去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将代理费要打到事务所的帐上,并且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明确代理权限,代理事项,代理期限等等。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委托律师可不可以掌握“关键证据”
什么是“关键证据”?直接明了的说:就是与定罪量刑有重大关系的证据。
既然是公诉案件,就存在着公诉指控主要案件事实及对应的罪名。因此,表面上看:与定罪量刑有重大关系的证据,也就是“关键证据”一定是掌握在公、检两家手里,不然,无法启动逮捕、公诉。
但是,有没有可能公、检掌握的“关键证据”,是非法证据?虚假证据?不具备真正证明力的证据?答案是肯定的!并且这些所谓的“关键证据”就无法证明指控案件事实真实客观性。
于是,如何证明“非法证据、虚***证据、不具备真正证明力的证据”的证据,就成了“关键证据”。而律师的主要任务就是找出这样的证据,并掌握在自己手里,以对抗控方。
二、律师提交的证据不被理睬需要明确对应情节
1、律师在刑事案件侦查、批捕、起诉、审判、重审、再审五个环节,哪个环节不被理睬,救助渠道和方式各有不同。
2、“不被理睬”是不入卷、不让出示、不***信,哪一具体表现,才知道如何正确合法维权。
3、是无理由,还是有理由不充分的“不被理***”,也要清楚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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