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因调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而劳动者不同意,致使劳动者离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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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法里规定了单位辞退工人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不给你经济补偿金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去做投诉。至于加班费,劳动者要承担举证责任否则自己的主张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以下为经济补偿的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协商辞退书只要写了经济补偿可以签,没有经济补偿就不要签辞退书,签了以后无法维权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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