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任何人都有辩护权!有个律师被指控盗窃检察长的书,家里穷,无力请律师,找到所主任,会见时要四千律师费!后来司法局主管局长找我说这个事,才知道。太不讲究,见死不救,乘人之危!果断离开!律师出事,家里要找律协或者是关系好的同行,不要自己辩护,嫌疑人的身份,有啥力度!
首先,这个问题从法律来说不是很专业。辩护一词主要是用于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对其是否涉嫌构成犯罪以及罪轻等量刑情况发表意见才能称之为辩护,也就是说辩护一词是专用于刑事诉讼中。而律师遇到牵连自己的官司,有可能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者是刑事诉讼。如果是刑事诉讼,当然律师肯定能够为自己辩护(属于法律规定的自我辩护),但是可能会被羁押导致人身自由受限,没法阅卷了解更多案情情况,最好是委托辩护人辩护,如李庄律师那个案件,他委托的就是陈有西和斯伟江。但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一般就不用辩护一词了,自己参与诉讼就是当事人陈述,当事人自己发表辩论意见,与辩护一词还是有区别。
任何人都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这里的任何人当然包括律师了。
不过他的身份不是自己的律师,而是当事人自我辩护。
如果他牵扯到这样的案子,很有可能他的律师执业证已经被吊销了,他就失去了律师身份,当然就不能以律师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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