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知道这个合同有没有签署,为了尽可能规避交易风险,这种合同是不能签署的。一般中介也不会这么来操作,基本都会要求房主本人到场签署买卖合同定金的签署。要是房主实在不能到场,需要有公正委托书。定金一定是房主本人收。
就事论事,有不违约的情形也有违约的可能。
首先,事实上是该房不出售了,既然不卖房,业主作为产权人,具有处置该房的权利,那么独家出售协议失去了生效的条件。
其次,房子继续出售,但是不愿意再给该中介公司独家专卖了,同时在签署独家协议的时候收取了保证金,中介方也能举证该房确实在其他公司还在售,那么这种情况是业主方单方毁约,是存在违约事实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独家协议的期限内我不卖了,到期再重新拿出来卖,这种情况下不违约。一般独家协议有一个期限,一个月两个月不等。所以业主如果觉得独家协议不合适,中途想反悔,可以先不卖,等该协议到期再卖。
回答完问题后,我有个想法不吐不快。
很多人对房产销售妖魔化太多,动不动就黑中介怎么样的,以我从业多年来的感受,兢兢业业的房产销售是大多数。
但是近10年中国房地产的突飞猛进,太多人在这个房价不断上涨的阶段失去了上车的机会,或者付出了巨大的成本去上车,在加上本身房产销售既帮业主卖房又帮客户买房,两边代理产生的两边都不是人的效应,裹夹着大量的怨气,只能向最弱的,也没有任何话语权「在任何媒体,纸媒,电视,自媒体等,房产销售都是没有话语权的」的中介发泄。
要知道,涨价的是业主,是不断新高的土拍,是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也是热钱是蓄水池,房产中介只是涨价环节里,最无辜的一环。
所以,这公平吗?
你的房子。跟中介签了独家协议。然后再写期间不想卖呢,需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那么我首先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在国家法律层面是不允许独家协议的存在。
如果你房子真的不想卖了,一般中间都会给你和平的取消这个协议!
如果你房子通过其他中介成交或者是客户跳单成交。那么这个中介是一定会想办法去跟你纠结这个事情。人,立于天地间,契约精神是第一。诚信为本
那要看你签订的独家专卖协议的具体约定了,如果协议中有明确约定,那就属于违约,甚至我还遇到过有的中介为了拿下房子的独家专卖权,还会支付一笔订金或者其他有偿方式的,那种情况处理起来肯定会比较麻烦。
如果只是约定这个房子出售期间只能通过某某中介达成交易,中间没有涉及任何经济往来,就好处理一些,你就老老实实和中介说,大多数中介都会同意,毕竟房子是你的,他也不能逼着你卖掉,恶心你,他也拿不到什么好处。
怕就怕你不是真的不想卖,或者过两天你又想卖了,那就很尴尬了。
如果是真实情况,确实在独家期间不卖了,按独家协议是要赔偿违约责任,但是如果情况属实中介也不会让业主赔偿违约金,毕竟他们也是做服务行业的也是长期生意,如果是自己在独家期间,已经和第三方成交,自己找各种理由,例如:房子要抵押不卖了,家里人不同意等,各种理由,中介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业主赔偿违金的,毕竟签了协议就要有契约精神,不然谁还把合同当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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