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证据还不足。原因是微信转的钱虽说是个证据,但不知道是工资还是劳务费。用人单位僱人,可以是劳动关系,也可以是劳务关系。表面上差一个字,但法律关系可差多了。比如说办社保,劳动关系的就必须办,否则违法。而劳务关系的则不然,只要付给你劳务费就可以了,办不办社保是你自己的事。所以你要申请劳动仲裁,首先要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除了工资表之外,考勤表、作业服、出入证、劳保用品甚至食堂餐券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仅供参考!
根据我从事过监察和仲裁工作的经验,谈一下你怎样处理好这个事情的看法。
我想你的仲裁请求肯定是要求单位给你缴纳社会保险及订立劳动合同吧。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到觉得你没有必要走仲裁,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维护你合法权益好了。为什么?两个原因:
一,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内设有两个二级机构,一个是仲裁,另一个是监察。两个机构虽然都属于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但具有十分明确的职责分工。属于监察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你申请仲裁也不会受理,而是会让你通过监察解决;同样,属于仲裁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你举报投诉到监察也不会受理,而是告诉你申请仲裁解决。
二,以我对你提出的问题分析,你仍然在该单位工作,只是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和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正常发放的,只不过是通过微信转帐而语。而订立劳动合同和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则正好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所以我告诉你直接到劳动保障监察而别去仲裁,如果是直接到仲裁的话,连案都立不了,怎么会赢呢?
有很多小的公司或者个体户,经常会这样干,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保,平时发工资就是微信转账或者发现金,如果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仅仅凭借着去劳动仲裁可以吗?客观地说,如果仅仅看微信转账记录,肯定是不充分的,还需要其他证据来相互认定,具体我们逐步来看。
一、要判断对方是不是合法的劳动关系主体
劳动争议的仲裁,主要是针对公司和个人之间的,也就是说你工作的地方要有营业执照,哪怕是个体户也可以。如果是个人和个人之间的,就不行了,比如你个人去给某一家做保姆,这种属于劳务关系,维权方式不一样。
二、发工资的记录,要能够证明账号主体
虽然有微信发工资的转账记录,但这个微信账号的主体是谁,要能证明是你老板、公司财务或者公司的其他管理者。如果没有关联性,到时候公司不认可这个证据,那就麻烦的。
一般可以通过手机号、工作群聊天记录等来侧面***证明。
三、必须还得有其他***证明,来证明劳动关系
这是非常关键的,因为只有存在劳动关系,才能谈后续的事情。因为平时和老板的聊天记录、公司工作群的聊天记录、日常工作记录、考勤打卡记录等等都非常重要,这是最基础的,这个证明清楚了,后续的就比较简单了。
总的来说,一是要证明劳动关系,二是要证明工资额度,单单微信转账记录肯定不是够的,还要有其他日常和工作相关的记录来证明。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案件,很多都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保手续的。
如果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劳动仲裁不一定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第一、要确认劳动者与所在单位是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的工作主体一定是单位,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其他机构批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等,劳动者工作的主体绝对不是个人。
第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通俗的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关系。那么,劳动者就要向仲裁委员会提供上班的打卡记录、工作服、与单位领导同事沟通的微信、工作场景视频等等证据。
第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与劳动相关其他的证据也要提供。比如工作成果、开会讨论记录等等。
以上三点,如果有充分的证据,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确认,劳动者的仲裁申请就能赢。
小饭店,小超市,小个体(交了劳保医保直接倒闭了)马路上10家有8家吧,都是临时工谁给你交劳保,快递大军人多吧都不管交的,(快递都有上千万人了吧都是外包就是逃避交劳保的,变相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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