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回来的!
即使你打官司要也是要不回来的,因为人家已经跟你领了结婚证,不属于骗婚,而且你给彩礼也是为了结婚用的。即使她娘家把彩礼据为己有一分钱没花在你们身上,你也是要不回来的,你自愿给的彩礼,因为法律规定给付彩礼后,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是没有领证的才可以退回彩礼,你们领证了而且共同生活过。所以要不回来。这跟有没有孩子没关系。
还有一条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又离婚,若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结婚一年多没有办理结婚证,现在我提出离婚,男方要求退还8万块的彩礼钱,该不该退?
这叫举办婚礼,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从法律规定来看,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否则便只是同居关系。以前还存在事实婚姻,也承认事实婚姻,但94年以后就以婚姻登记为准。所以从法律上来说,你们不是夫妻关系,也不在离婚。这种关系在法律定性为婚约财产纠纷。
2、彩礼问题
司法解释规定了三种返还彩礼情形,其中一种便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所以对于问题的情形,男方是可以主张返还彩礼。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需要全额返还。毕竟你们双方已经办理婚礼,也已经共同生活。所以对于返还彩礼数额的多少,这个要根据彩礼的数额、双方同居生活的时间。是否有生育子女、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因、双方的过错,彩礼款项的用途。当地的习俗等等综合去考虑认定。
不跟人领证,孩子应该也没有,都要分开了,还念想着人家的彩礼,人家真倒霉了的,折了夫人又折兵,至于怎么退退多少,坐下来协商,谈不拢只能走法律程序了,但是按照国家婚姻法规定的,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分开后女方需退还男方之前支付的彩礼钱。既然在一起就要珍惜,确实没法继续下去了,分开之前把事情处理好一点,好聚好散。
好时髦啊,特超前的做法:试婚!你呢?可能是想试试男方有多厚资本?男方可能是想试试你有多贤惠?如此试了一年多,真相大白。人还是靠物质基础生活的,共同生活要产生一定财富,所以我认为呢,既然过不下去,又没办结婚证,那就分吧。希望你下一次婚姻想清楚点再来说。
彩礼收了,结婚了,这个没有问题,说实话不多,但是一年多了又要离婚,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而且不领结婚证,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试婚吗?你们够前卫的啊,居然试了一年多,现在感觉不合适,你提成要离婚,那好吧,男方肯定要你退彩礼,因为他不愿意离婚,离婚是你提出来的,你不退肯定不能离婚,想离婚就退钱吧。这也是你老公能够拿住你的唯一办法。愿你们好合好散,不要伤感情。彩礼给他他可以再娶,你可以再嫁,彩礼可以再要,你说对不对
纠正一下你们一对法盲,你俩法律意识淡薄,仅依照旧风俗习惯,办几桌酒沒有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不算结婚,这只能属非法同居。
现在是改革开放新时代,作为一个公民,眼睛里没有国家法律,是一件太不应该事。
你们同居一年多,要脱离同居关系,不能称离婚,只要双方坐在一起,心平气和协商一下,该退还男方多少彩礼,和有关物质,达成共识和平处理,才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实在不行,也可以委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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