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有作用的,但对于那些轻微的案件,对那些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确实不需要请律师,我国的司法制度,讲究实事求是,证据确凿,公平公正,所以即便你不请律师,也会公平的判决,在我国,欧美***作品中的那些律师是不存在的,公诉机关和法院会依据证据与事实,对案件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所以也可以不请律师,如果你有钱,为了求得心理的平衡,也可以请律师
不请律师,开庭前也会有援助律师进行辩护,因此开庭的时候绝对不会无故没有律师,但被告人明确表示不要律师除外,未成年人及可能无期死刑案件必须要有辩护人。不建议请律师是因为有些律师只是走过场,没有尽自己本分去争取取保候审及无罪罪轻辩护。
一、关于“为什么有些刑事案件不请律师”。
首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所以请不请律师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其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是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检察机关可以提出较同类案件或法定刑低的量刑建议,***一般亦会***纳,同是对于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适用速裁程序,减少被告人因诉讼程序带来的煎熬及顾虑。
综上,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或亲人朋友间的犯罪,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行认罪认罚,不请律师,主要考虑的可能是为了减轻家庭负担,省一笔律师费吧。
二、关于“律师作用大不大”的问题。
由于我国刑事法律、刑事政策及司法机关的实际做法,往往侧重于打击犯罪,轻于***保护,加上国家对律师行使权利的保障措施及途径不完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胜诉率非常低等原因,导致人们认为在刑事案件中请律师的作用不大。但我认为在刑事案件中还是有必要请律师的,毕竟请了律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益维护还是有一定作用的,尽管请了律师未必达到当事人或亲属的期望值。理由如下:
第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刑事侦查阶段不得请非律师作为辩护人,连亲属也不可以,而且犯罪嫌疑人不得与家属见面,因此,请了律师的话,律师则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
第二,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同时,我国律师法第二条也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这是律师的基本职责及辩护律师的基本义务。
民典法生效后,刑事公诉案件在***开审前检察和***巳考慮原告,被告的提交证据,律法执行而协商好判決内容,正式开审除非有新证据,否則巳不用律師申訴辩解,走遍程序便判决,一般除赔偿金可提上诉,其它如判決结果不满除非有重大证据推翻便有可能批准上诉,否則是要服从判決。
所以律師角色有了变化,至於案件中律師角色多用於[_a***_]往來,协调维护雇***益,所以有否用律師对案件结果影响很少了,雇不雇用看财力是否聘用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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