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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的领导

  1. 律师事务所不服从司法局领导,怎么处理?

律师事务所不服司法局领导,怎么处理

师事务所司法局的关系,分两个阶段开说。2000年左右,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前,那时候,律师事务所属于国办所,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是从原法律顾问处过渡而来。各执业律师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律师事务所的人财物归各司法局管理,律师事务所和司法局之间是被领导和领导的关系。如果律师事务所不服从司法局的领导,司法局可以撤换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同时给予惩戒等等,那时候,律师事务所相当于和司法局的科室。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将全国的律师事务所予以改制,据说是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当时改制时直接由国务院部门成立改制领导小组,司法部门未在该领导小组内。也就是律师事务所的脱钩机制,改制后的律师事务所的人财物完全和司法局脱离,同时取消了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现在,律师事务所的人财物和各级司法局没有关系,律师事务所和司法局之间并不存在被领导和领导的关系,相对于律师事务所,司法局属于执法机关,原来各律师事务所的年检,现在更名为考核,均由省司法厅负责,与市县司法局关系不大,现在省司法厅委托各地市级司法局承办考核事项。现在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按年缴纳会费,由各地律师协会收取。总之,现在律师事务所和司法局间不存在领导关系,本问题提出者并不了解律师事务所的改制过程。现在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是通过执法监督予以管理,近几年,通过要求律师事务所完善党建工作,予以指导。但愿能对本问题有所帮助。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如果律师不垃圾又何需司法干预!换言之!律师真的是太垃圾(认钱!不认理.!)只会找关系.贿赂.钻空子.让老实人吃亏.让坏人得利.这就是现况.站在公理正义边的有.(但太少.太少)我就问司法能不介入吗!

你先弄清楚他们不是上下级关系。是两个独立的实体机构。司法局属于***系列,授权管理涉及司法的方面的事务。律师事务所是根据国家经济法规,由公民个人或非***机构设立。不是上下级关系。司法局根据法律对律师事务所可以进行监督和检查。就和其他公司或者经营者接受有关部门管理一样

律师事务所的领导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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