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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的心路,代理律师的日常

  1. 山东临沭15年前被判杀人罪的张志超,可能明年会被无罪释放?
  2. 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哪些比较重口的事情?
  3. 如果你是律师将如何为杭州杀妻案的许X辩护?

山东临沭15年前被判杀人罪的张志超,可能明年会被无罪释放?

2006年3月6日,16岁的张志超被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奸罪判处***。2020年1月13日,入狱13年后,经过再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张志超无罪。

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哪些比较重口的事情?

日本变态食人魔佐川一政

世界上最臭名昭著的食人魔,如果你打开百科搜索他,他还有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身份--作家,这是一个将自己食人故事写成书的日本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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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川一政1949年出生于日本的一个富裕家庭,所以他的家人成为了他得力的帮凶。在大学时期,佐川一政迷恋上了一位德国女留学生,他的变态思想逐渐开始浮现,他想把这位女性吃掉,而且他还真就怎么做了。

一天夜里,佐川一政潜入女同学家中,因为第一次所以佐川一政的内心也十分害怕,被发现之后就仓皇逃走,随后警方调查被有钱的老爸搪塞了过去,但是恶魔的***也在他的心中种下。

(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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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佐川一政前往巴黎苏伯雷尼大学留学,在那里他认识了荷兰籍的女生荷内,因为佐川一政是早产儿,所以身材矮小,身高一米五二,体重只有三十五公斤。就这样荷内完全对佐川一政放松了警惕,甚至把他当成自己的朋友,但是这个恶魔已经打算行动了。

1981年,佐川一政***借翻译德文诗歌邀请荷内来到他的住处,荷内毫无防备的就去赴宴。整个过程都被佐川一政用录音机录了下来,就在荷内朗读着德文诗歌时,佐川一政走到她背后朝她颈部连开数枪,荷内当场毙命。

随后佐川一政对荷内进行了奸尸,并且割下来荷内的腿部与大腿食用。因为发现吃不完,佐川一政将剩下的尸体抛尸公园,被人目击报警后佐川一政被法国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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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律师将如何为杭州杀妻案的许X辩护

对于这个问题感到有必要说明一下。杭州来女士遇害案在当地广大公安干警及各方共同努力之下,已成功告破,***嫌犯已被捉拿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这一恶性***事件一直引发广泛关注,社会影响很大,至今人们还在热议。然一些思维怪异者借机钻牛角尖,提出了种种令人匪夷所思的问题,如说嫌犯如果做的天衣无缝是否可逃过惩罚啊?如果作案人逃跑会怎么样啊?等等,乱想乱讲,折射出法律意识的淡薄。但是他们却忘记了“要叫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古训,也不明白“事出有因”的道理,也或说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而事实上,很多情况早已在警方的掌控之中,所以那些“如果”原本就不存在。譬如近来提到的涉案人的“家庭纠纷”,便有一种认为说这是由于被害人霸道,太抠门了,如果答应对方要求不会有此结果了。但持此看法者却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就是嫌犯在案发前一直热衷于炒股,投入大量资金血本无归,却至今还痴迷不悟,且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还想变着法子从女方那里索钱,如此挥霍无度,不计后果,而女方明知给钱也是打水漂她还会答应吗?所以,嫌犯称要房子前妻生的儿子做婚房,也显然值得怀疑了。谁敢保证这个痴迷炒股者会不会把房子做抵押,继续炒股胡折腾下去呢?所以明白这些情由之后,被害人对嫌犯无论索钱还是要房子都一概拒绝,也就不难理解了。若我们在这些问题上总是依凭嫌犯的说辞来下定义,那显然就会陷入认知的误区。至于本题所提及的“如果”,当然是存在的,因为这是必走的一道法律程序受理人将会深入全面地了解嫌犯案发前其发生家庭***的种种情况,前因后果,包括嫌犯的思想动机等等方面,但若说如何为嫌犯进行辩护,这个问题比较专业,也似乎不宜放在公众面前讨论。况目前此案还正在审理中,也还或会牵涉到一些其他情况,故而认为公开讨论这种问题或类似问题会显得不够严谨,也不便这样讨论。其实笔者很想把这一问题留给题主,并期待分享高见,只是由于认为不合适宜而还是决定作罢,同时也希望这样的类似讨论不再延伸,因为若由此而引发反力作用,即使是轻微的意向也是不应该的。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一些见解,权且作答,谢谢!

这个许xx把人弄成那样,还有脸找律师吗?但在人性的角度上来说,检察院会为他委派个律师,那也是为公检法说话的律师。***如他自己要求自己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只能证明一点:许国没有丝毫人性或者悔恨自己当初***之意?

如果我是做律师这行的话:1、不敢为他辩护。2、我很担心没有人性的人方我将来没好日子过。3、没有任何辩护词可说。4、我的辩护比不了公诉人的言辞犀利。5、什么可以通过律师略对案件有小的改变,就是许xx的***情节无法为其辩护。

为什么把他逮捕?因为他是死罪,毫不含糊。律师为他辩护这可能在程序之中?但是如何面对来xx的女儿?如何面对社会现实生活中的人间百态?对于许xx和来xx,可能矛盾有***,但不至要妻子的命来换取自己对钱财的欲望。


这种最大恶极,手段残忍、虚伪奸诈的罪犯我相信没有律师愿意为他辩护,如果有这种律师那他也只是为了职业赚那么一点点疏松费,我觉得赚这种钱会折寿的,替罪犯开脱既对不起死去的冤魂也对不起活着的亲人。许女士再天有灵的冤魂也会找上你,所以建议这种活还是不接为好。

杭州许某某杀妻分尸案证据确凿,社会影响恶劣,无论许[_a***_]的辩护律师如何能言善辩,也无法改变最终的判决结果,即***判处许某某死刑,***。

犯罪嫌疑人有辩护律师进行辩护是***审判必须的程序,估计辩护律师会从以下几个方面为许某某辩护。

首先,许某某杀妻案是属于恋爱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件,而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有关恋爱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件社会危害性不大,都贯彻少杀慎杀的原则,建议法庭被告人许某某判处***缓期二年执行

其次,考虑到许某某的女儿只有11岁,她已经失去了母亲,如果再失去父亲对她过于残酷,因此为许某某女儿身心健康及未来成长考虑,建议法庭判处被告人许某某***缓期二年执行。

第三,许某某归案以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建议法庭可以不判处被告人许某某***立即执行。

第四,建议法庭对许某某进行精神疾病鉴定,毕竟许某某与妻子来某某有感情基础,两人系初恋,又结婚十二年而且有共同的女儿,夫妻之间没有太大的矛盾,许某某杀妻分尸有悖常理,怀疑许某某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另外,看许某某有没有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的表现,由于许某某名下没有什么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因此很难有经济能力对受害者家属主要是来女士的大女儿进行赔偿,除非许某某的儿子与兄弟等代替他对受害者家属进行赔偿,从许某某儿子及兄弟的经济条件看,也不大可能这样做。更重要的是,来女士的大女儿不会原谅***母亲的凶手许某某,不可能出具谅解书。

事实上,无论许某某的辩护律师提出多少辩护理由,即使来女士的两个女儿出具谅解书,也无法改变许某某最终被***判处***的必然结果。毕竟许某某杀妻分尸的影响极为恶劣,已经到了激起全国民愤的地步,因此许某某难逃被执行***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