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向你打保证的律师的本身就不靠谱……因为律师是辩护者!而不是'审辨官!审辨官都沒审出的结果!就向你保证、是不客观的!打官司最主要的是证据!证据是灵瑰!是案件的根本!沒有铁的事实证据做支撑!法官不可能拿着终身的审判权!乱来的!刚直不阿的法律!是会公平!公正的、只要你有理!有证据!法院的大门永远对着有理的人敞开的!但最主要的最你的证据能否经得起推敲!合理的事实!明确的被告!合乎法律的要求!范围!地点等!这条是前置条件……
首先律师有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不应当用打保票的方式误导当事人,二是律师只能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可能满足当事人的一切愿望和超出法律允许范围及不合理的要求,三是律师应认真分析案情,如实告诉当事人有利和不利所在,并告知和律师的代理方案及努力的方向,可能争取到的最好结果是什么,四是诉讼有风险,律师应告诉当事人,影响案件最后结果的因素很多,有些因素律师是无法掌控的,当事人要有承担风险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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