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对任何案件证据的审查,都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具体到离婚诉讼中手机短信证据的审查,由于没有指出具体的案例,以下仅笼统进行说明:
(一)所谓关联性,即手机短信的内容与待证事实有关系,也就是说,其内容可以证实或者证否待证事实的存在,而不能风马牛不相及。这一点比较好理解。
(二)所谓合法性,是指程序性的合法,比如持有证据的主体合法、证据的取得途径合法、证据的形式合法、证据的展示方式合法等等。其目的在于排除非法证据进入庭审认证及裁判的视野,法官作出裁判必须以经过庭审质证证实合法的证据作为依据。
(三)所谓真实性,是指手机短信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能是虚假的、伪造的。试想,如果一项证据本身就不真实,那么任何参与诉讼的人都可以通过伪造证据来获得对自己有利的裁决,那司法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一般就是审查手机短信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
法院一般会要求提交手机短信的截图复印件,还会向双方核实手机号码及短信的真实性等。
手机短信证据的审核,首先,需要你在***开庭的时候向法官及对方出示储存短信的手机来核实短信的真实性。其次,要证明发短信的手机号为对方所有,即短信与案件的关联性。短信能不能证明案件事实还要看短信的具体内容。
这个我不知道道,我就知道办理离婚诉讼和财产保全,刚立完案财产保全申请就被法官销毁,被我查出来后法官又伪造一份***证据,是情以过去95天我的财产保全没有给我办理,而且法官收被告贿赂帮助被告把我们的财产以转走,现在的社会法官犯法没人管,到哪告都是官官相互老百姓都快让他们逼死了,有冤无处申到哪哪不管是什么感觉?
这个确实是个问题!双方结婚证丢了要办离婚证,就得两个人去民政办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离婚证。至于说民政部门把你们的结婚登记底档搞了,有点不可能。如果有足够的证据,可以***民政办,要求民政办补办结婚证,或者以事实婚姻为由重新申请办理结婚证,之后再办离婚证。
当然,如果你确实想离婚的话,其实不用那么折腾,你到民政办查证确定没有你们的结婚登记底档,而你们双方又都丢了结婚证,那么说明你们不再是合法夫妻,***判决,也只判你们非法同居,自由解散。事实存在的婚姻,你们可以在双方亲友见证下,签一份离婚协议书,做好家产分割和儿女分配,好合好散,不用为离婚证烦恼了!
之所以有这样的解释,其实我姐姐的婚姻就是这样的结果。农村的婚姻都是双方亲友互相见证,办一场婚宴后就算夫妻了,压根没想着去办结婚登记和结婚证。这样的结果导致离婚没有任何法律保护。
感谢邀请,您好,您还没有离婚您自然没有离婚证,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话,您是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离婚的,如果是第一次***的话,人民***一般是不予立案,6个月后,再次***的话,人民***则会酌情判决离婚。
想离婚你找结婚证啊,你没离婚证是不是想说你是离过婚,现在是二婚?即使是再婚,离婚要的也是再婚时的结婚证才对呀。
你想离婚,手里没有婚姻证件,民政局又查不到存根,这个时候你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可供选择:
一,如果你们是在九四年二月一曰之前结婚,当时的各项要件都符合结婚的条件。你可以持村组证明,以事实婚姻向******离婚。
二,如果你们是在九四年二月一日之后在一起的,你们现在可以补办个结婚证,然后再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三,你拿不出结婚证,又在民政部门查不出结婚的存根,可视为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这样,你们可以直接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进行协议,签订协议后各自分开即可,不必再离什么婚。也就是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可向******分割财产,判决子女的抚养。***也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以上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它需要帮助的,可关注后私信再聊。
谢谢你的邀请和信任!
首先,没有结婚证,而且民政局也没有记录,那么你可以找你们的户口本啊,户口本都是有夫妻双方的,如果不行的话那就只能做事实婚姻了,所谓的事实婚姻广义上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既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既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_a***_]说法了。不过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出诉讼时,人民***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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