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存在第二款情形的无需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其他违法行为,可向劳动监察投诉,但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支持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您好,由于您未具体说明单位违规内容或者性质,因此我这边按照违规性质不同给您回答:
1、正常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单位违反以下条款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违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实际上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来执行。当然38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并不是任何违规都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一,是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雇佣职工必须要为职工创造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否则职工是可以辞职的。
第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工资应当按月发放,职工是以工资为生活来源的主要方式,没有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是应当的。毕竟职工还要生存下去,相信所有人都能理解。
第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劳动法明确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保,没有社保就没有保障,职工也可以提出劳动合同解除,这充分说明了国家对企业遵纪守法行为的重视。
第四,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用人单位如果真的是存在用工违规的情形,那么我们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我们可以依法来进行举报和投诉。我们首先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确实你所说的用工单位存在违规,比方说没有给你缴纳社保,或者说没有建立劳动合同,或者等等类似的情况出现,那么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样的争议,但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对于你个人来说是不合适的。
因为本身我们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那么必须是由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才可以获得相应失业金待遇的领取,如果你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待遇,同时也不能够获得失业金的待遇,对于自身来讲是得不偿失的,那么我们应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首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当劳动仲裁出具仲裁结果之后,那么这样的一个结果是具备法定效力的,作为企业单位来说都应该无条件的来执行,但是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实际上自己就不享受相应的一个待遇了,所以说我认为即便是企业单位违规用工,那么我们首先应该考虑的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考虑的是怎么样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公司和你协商解除合同,那你应该属于被辞退。现在你有3点要注意:
1. 对于公司,你应该争取下获得更多的辞退补偿金。
因为你不是主动辞职,而是被辞退,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无过失辞退员工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在被迫[_a***_]已经是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尽量为自己多争取点补偿金。
2.对外,应从离职开始,向工会或者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失业补助金。
离职后,可以向当地工会或者劳动局行政部门申请失业补助金。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具体可以领取失业金的月份由当地***根据对工龄的年限来相应调整。可以领取的时间基本在3个月~24个月不等。
虽然可以申请失业金,但因为失业金领取也是有时限的,所以为了生活开支不出现断崖,还是要尽快找到新工作,减少后续损失。
疫情当前,不管是企业还是员工都要被迫做出选择,但还是希望你可以在不利的环境中为自己争取到很多的东西。加油!
解除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方面的原因,二是企业方面的原因。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即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旷工、违反用人单位单位管理条例等;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即与两家或多家企业同时建立劳动关系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如员工患职业病、女性三期、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具体请参考劳动法第四十条)等情形的,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关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方式请参考合同法)。
1.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注意“措词”即可
通常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平等关系体现在订立合同前和解除劳动合同后。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劳动合同法的归类并不属于民法的部门法,而是社会法的一部重要的法律。就争议的解决来看,劳动争议有特别的程序,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在通常情形下为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作为社会法,国家在制度的设置上注重了对保护劳动者,例如,解决劳动合同的条件法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其他解决劳动合同条件无效。由此看来,公司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的条件,如果有法定的解除条件,用人单位在通常情形下不会与劳动者协商,例如,劳动者因刑事犯罪等。
没有法定条件也可以解决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合同合同需要对职工进行补偿。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补偿义务,找职工协商时往往利用劳动合同法上的补偿条件,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补偿。协商的目的可能就是要求劳动者提出离职申请,并有文字表述“某某某(劳动者)提出提前,或者自愿解除与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的字样。避免吃亏的办法就是不能按用人单位的思路“出牌”,将上述文字改为“用人单位提出提前解除合同,本人同意”。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您好,我从事公司人力***管理工作十几年,对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块经历的太多了。既然是协商解除,那肯定就别想着完全按照法律法规来。那么究竟怎么协商才不吃亏,我们具体来看。
这点实事我们要认清,但凡公司愿意和你协商,就代表公司没有证据和依据来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无论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是需要支付。这时,公司要单方面解除,只可能是违法解除。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2倍的赔偿金,但公司肯定不会同意2倍的赔偿金,否则公司还不如直接强行违法辞退你,让你去申请劳动仲裁了!
所以,在协商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把握这个度!
既然公司有这个想法了,那肯定是不想让你在公司做了,所以别抱希望能继续做下去。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肯定想公司补偿的越多越好,但再多也不可能超过2倍,再低,也不能低于N的经济补偿金。
这个得根据你的工龄来确定选择,因为工龄越久,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差距越大,所以我们看下劳动仲裁的成本大概是多少。
劳动仲裁基本上要花费2个月,如果再弄到法院一审、二审,那么一年到一年半时间就没了。这期间你损失或支出的费用可能会有3000-10000元。根据你是否找律师来确定。另外花费的精力就不多说了。而对于公司来说,却无所谓,反正结果是要赔偿了,公司能拖时间就拖时间。
无论怎样,你要记住,公司和你协商,基本上初步***是低于N或N+1的,只会更低。那么我们要想办法拉高,而且要让公司知道你懂这一块,让公司感觉忽悠不到你,然后让公司感觉你让了很大一步。
一、如果你的工龄在3年以内,N或N+1,也就是3-4个月工资就可以了,没必要去纠结6个月工资。当然,你和公司谈的时候一定要按照6个月去谈,给公司还价的空间。
二、如果你的工龄5年以上,那么坚持按照2N来谈,最多让2-3个月的工资。不过这样容易谈崩掉,不过底限N或N+1一定要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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