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目前继承方面具有较强参考意义的法律法规有《继承法》、《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还是有不同差异。
总体来说,基本原则是有产权就可以继承。下面列举几种特例:
1、公租房等房屋:这类房屋产权归属于国家,个人仅有使用权,所以这类房屋无法继承,只能办理承租权转让手续。
2、小产权房:这类房屋本身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也无法继承。
3、特殊类房产:有些房产虽然可以继承,但是后续的买卖、使用会有限制。
如果确认房产是可以继承的,下面判断继承方式。
1、遗赠扶养协议:通常协议中会注明财产分割方式和受遗赠人应履行的权利义务。
如果受赠人已经履行所有的权利义务,则可以依据协议进行财产分割。
你好,关于房屋继承的法律规定其实有很多,这里我们来介绍一些关于房屋继承和办理继承手续的基础法律常识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有些房屋虽然登记被继承人一个人的名下,但是却有可能是与他人共有的,最典型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的约定,在婚后购买的房屋,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设该房屋产权登记人去世了,那么该房屋并不全部都是遗产,依法应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属于去世这一方的房产部分,才作为遗产继承。
首先,被继承人生前可能与第三方订立遗赠与扶养协议,约定由第三方负责对其养老送终,待其百年后,其遗产归该第三方;被继承人也有可能立下遗嘱,指定百年后遗产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当然,也有可能什么遗言都没有留下。
继承开始后,当被继承人生前与第三方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的,则优先适用协议;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协议被认定无效的,才轮到遗嘱继承,其中,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留下多份遗嘱的,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为准;如果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遗嘱的,则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其次,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分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在的时候,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是房屋的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手续一般就是指权属变更登记即过户手续,一般情况下,需要房屋全部法定继承人都要到场,要么一起登记为共有权人,也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部分人放弃继承,由其中一人或者部分***利人登记,通常由获得产权人给予其他放弃产权的继承人相应的补偿,当然,是否需要补偿以及补偿的多少完全由当事人自愿协商,感情到位的,可能一分不需要补偿,感情不位或者有其他原因的,也许补偿再多也有人不愿意。
如果按遗嘱处理,在过户的时候,一般还要一次继承公证,需要全部继承人到场确认继承关系,有人可能不理解,为什么有遗嘱了,还需要其他继承人到场确认?因为遗嘱并不是唯一的,一个人生前有可能同时立下数份遗嘱,这时就会涉及多份遗嘱以哪份为有效的问题,继承人之间也有可能对遗嘱的效力问题产生争议,所以,在实践中,一般会从慎重的角度考虑,由所有被继承人到场确认,均无异议时,才可办理。
房屋继承法律规定有哪些?继承关系到合法继承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被继承人的财产是否是由合法的继承人来继承。
所有的继承的法律依据,都是来源于《继承法》。
因此,只有我们把法律法规了解清楚后,我们才能更好地合法的继承遗产。
房产也是财产,在财产所有人离世以后,财产就变成遗产,就只有通过合法的继承人通过合法的手段来继承后,才能变成合法继承人财产。
①、继承时间
继承必须是继承人离世后才能享有的继承,继承人健在,不发生继承;
遗嘱继承必须是遗嘱合法有效,不合法的遗嘱,也不能使用遗嘱继承,而且是被继承人离世后才能继承,
被继承人健在,不发生继承,如果房产需要产权转移,这时候可以***取赠与或者产权交易的方式产权转移,不能继承。
②、合法继承人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 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 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 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继承人的***明;
4、被继承的[_a***_]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承邀答,房产继承有争议的问题:据你描述之况,按照《继承法》第十三条有关“对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话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的规定原则,请你们共同协商,和睦分配,团结一心,展望未来!!!
按照现有法律 这套房子 要分为两个回答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1:你爷爷奶奶有一方先去世的 那么理论上 按照100%来计算 你爷爷奶奶各占50%
一方去世 另外一方除有自己的50%外 还有配偶的一半 那就是总计75%,那么剩余的25%理论上由6个子女继承。
2:然后另外一位也去世了,那么这75%的份额,也是要6个子女均分的,但是因为是你父母来照顾老人,在其他子女没有尽孝和养老供养的情况下,法院判决也会考虑这点,给予抚养人多一些份额的。。。 完全给你父母也不太现实。。。
就算老人有遗嘱指定继承人了,如果子女有生活困难的,照样可以争取一定份额的遗产继承!
三、按比例分配,你哥哥能够继承的财产为:按照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继承该房产,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由于你哥哥和你姨妈已经离婚了,所以你姨妈是没有继承权的,只有你哥哥还有你哥哥的爷爷奶奶有继承权,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应当均等,所以你哥哥能继承该房子的三分之一的财产。
四、你哥哥应该会老家一趟,共同处理该房子。
一套房产引起的争议,详细情况我们未知,具体分配也只能看***怎么处理了!
毕竟是属于家务事儿的类型,有些细节你可能没有说清楚,所以,我们也不好武断地去给你出什么划分的主意了。
原则上,如果子女在赡养父母的义务上,尽到的职责多,就会根据付出的大小给予相对的偏差些,倾向于出力大的一方,比如你说,你父母伺候床前,是特别为了照顾老人而失去工作呢?还是因为自身体质弱干不了工作而放弃工作来伺候老人的,或者以伺候老人的名誉而在家里休闲顺便养老人呢?再或者平时就和老人关系不融洽,兄妹情不是太深厚,到老人卧床不起了为了房产而出面照顾老人的,搞得几个姑姑回家来要分房产。
在我们中国,没有姑娘会无缘无故地回娘家要求分房产的,就算是父母有万贯家业,如果有儿子,就会自然而然的把所有家业留给儿孙的,除非儿孙不孝顺,没有尽到应尽的赡养义务。就算是平时对待父母不冷不热的家庭,也大多会网开一面把家业留给他们的子孙后代的,但凡不愿意留给他们的,只有几种可能第一、儿孙平时对待老人不管不问,冷暖不知!第二、姑娘回娘家都是要看脸色吃饭的,娘家的人不把她们当做亲人对待,指桑骂槐!第三、因为以上原因,导致老人压根就没有想着把房产留给你们,所以就没有只言片语的遗嘱,如果你父母是个有心人,早就会让他自己的父母立下遗嘱了,你父母肯定觉得无论如何他们都是继承人。错了,现如今遗嘱才是最大的,父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所有子女都将会有继承权利的,多看看继承法吧,继承人的顺序和权力分配都有清楚的条文!
早晚都要搞清楚,付出就有收获,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除非别人种了不想收,愿意送给你,那么你就要懂得感恩戴德才好!要想你的几个姑姑不回来分房产,最好的分配办法就是,你和你的父母去姑姑家里,说些好话,软话,赔个礼,道个歉,化解一下过去的恩与怨。别说自己没有错过,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你亲妈的一句道歉,可以中肯很多麻烦,毕竟血浓于水,兄妹情胜过一切恩与怨,义愤填膺的事情不要再干了,父母在兄妹情就在,父母不在了就是亲戚关系了,如果你们不打算做亲戚那么就只能对簿公堂做路人了!
按照法定继承来看,哥哥和祖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祖父母想变更房子的名字,不经过哥哥同意基本是不可能的。
如果哥哥已成年,这个房子是他和祖父母每人三分之一,拆迁的时候如果是给补偿款,则三人均分,如果是给房子,那么哥哥得房子,给祖父母相应份额的经济补偿,如果祖父母得房子,那就给哥哥钱。
如果哥哥未成年,现在监护人是谁?是祖父母还是他母亲,监护人代理管理这部分遗产。
***协议签字时,涉及到未分割的遗产房屋,必须所有的继承人都签字同意才行。只有祖父母签字法律上是不行的。
但是也不排除有些地方***部门审查不严直接就与祖父母签订了***协议,把哥哥排除在外。
最保险的办法,就是在***之前把房子分割完毕。可以到***走一个遗产继承的程序,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话,会很快就把房屋分割完毕的,只要哥哥持有了自己那一部分,就不怕别人再改名字之类的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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