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同一时间,怎么会让代理人参加两个以上的案件呢?正常情况,代理人不应该早向法官提出,开庭时间冲突了,由法官们做协调变动吗?
如果实在出现这种情况,临时调整也不是不可以,一个庭稍微早一点开,一个庭稍微晚一点开不就结了?不至于让代理人两头跑,两个庭窜来窜去,这有司法严肃性吗?
当然,基层***、派出法庭,也不是不可能出现这种场景,简易方式,让大家都便利,要说多错也谈不上,做点技术性调整应该也没啥问题。
只不过,个人认为,如果当事人同时到庭的情况下,法官可以严格限制律师出庭,老实选择一个案件出庭就完了,就别想两头都沾,赚两份工资。
明星轧戏还被群嘲呢,神圣严肃的人民法庭里,咋还轧案?不科学,大离谱。
(2017)豫行再52号,河南省高院,【裁判要点】由于林精妮等31人的代理律师藏梵清并未在下发传票之前向***送达律师函和委托代理手续,***客观上无法通知律师到庭应诉,此时***仅向一审原告及被告下发传票并无过错。但是,由于通知开庭至开庭期间仅5天时间,而藏梵清律师在此前已经接受林精妮等31人的委托,其也确实面临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冲突的情况,这是律师无法避免、不能克服的,此时律师要求延期开庭、重新确定开庭时间,具有正当理由。一审以经合法传唤不到庭应诉的理由按撤诉处理,属司法裁量不当,应予纠正。
***一般都会将开庭时间提前告知当事人或者律师,律师发现有开庭时间存在重叠的,要及时向***申请其中一个庭提前或者推迟开,如果***确实变更不了,需要及时变更律师。有的案子的确存在当事人多,律师也多,开庭时间众口难调的问题,需要相互理解。
一些律师因为案子比较多,经常有开庭时间冲突的,要么请***调节一下开庭时间,要么变更代理律师。
像楼主说的这种情况,***肯定是不会允许的。既不允许你开庭中途退场,也不会允许你开庭开到一半再进来参加诉讼。这些都是代理律师需要提前处理好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责任在于代理律师,不在于***和当事人。
现在许多***案件多,法官一上午或一下午要审理多个案子三四个甚至七八个都有,经常是哪个案件的当事人先到先审哪个,一个律师两个案件在同一个***同一个时间开庭是有的,提前协调应该问题不大,预先给法官说明通融一下错开应该可以。
看了你的提问,让我忽然想起了前几天看到的一个提问,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打官司不请律师,可能除了当事人付不起高昂的律师费用之外,正像你所说的,有些律师缺乏职业道德,执业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你花钱请的律师同时也在帮对方,两头通吃,有一定的关系吧。
你这几天正在打官司,应该知道打官司就是在打证据,如果你觉得你所聘律师也在帮对方,那就私下收集他两头通吃,里勾外连的证据,做到心中有数,然后解除你们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让他返还你所支付的律师费,否则你可以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去投诉他,只要证据确凿,像他这样的无良律师,会被清理门户,会被吊销律师执业资格证,被赶出律师队伍永不录用。但如果你手里没有掌握一定的铁证,明知你聘的律师也在帮对方,也只能打掉牙齿往肚里咽,因为你没有证据的随便说说,一旦传到你所聘律师的耳朵里,他会让你既花了律师费又输了官司,"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下次再请律师,可长点心吧!
收集证据,如果证据明确的话,司法厅下属有一个专门管律师的部门,记不得名字了,然后还有一个律师协会,如果证实了,这个律师的执业证可能会被吊销,而且好象不能再考了,相当于饭碗被砸了,如果你不想这么做,简单的换律师就好了。
为过你要确定这事会不会是误会,因为如果你被家暴了,家暴这事光用嘴说是不行的,必须是有明确的证明,比如报案记录一类的,这种案子里面律师起的作用大部分是找对方的财产,如果有确实证据律师起的作用不大,如果没有证据,律师也没有太好的办法,虽然律师不是什么好人,但这种犯忌的事,他们做起来还是有很大[_a***_]压力的。
谢谢邀请!
按题主说的情况,你请的这个律师已经严重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甚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
你可以解除与这个律师的合同,同时要求退还律师代理费,去当地律师协会投诉这名律师的行为。
当然,以上说的一切的前提是你必须有证据证明律师有这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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