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不联系了,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
目前解除夫妻关系的方法,一是夫妻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二是到法院***离婚。如果涉及不到财产问题,诉讼费用就80左右。
一;是婚姻后十多年是了无音讯。无法联系。这种情况更简单。去派出去报案为失踪人口。经过派出所的立案调查。如果为失踪人口的话。就会给你一个证明。拿这个证明去***就可以了。
二;是婚姻后十多年能联系上。但是是分居状态。这种情况下,带好自己的***。结婚证去当地的民政局或者司法所请求协议离婚。一般情况会先调解一下。但是你这情况特殊。你坚持离婚也基本上可以达到目的。
如果是男方能够联系上。但是不露面。你可以去******离婚。像你这种情况***会倾向你的离婚诉求。因为长时间的分居。在***调查期间。男方不出席。经过***的公示后。以缺席宣判。这也是有法律效应的。像你这个离婚诉求。事实清楚。***一般二个月就有答案了。
如果有小孩子或者财产方面的分割。这我们的婚姻法很完善。很明了的做了规定的。这个方面***的会根据你的事实情况。应该多分割的。会判给你的。
夫妻十几年没联系,想离婚又担心要花很多钱…
夫妻十几年没联系,你有没有亲自去了解丈夫在外地的情况?打个比方:重婚了。有小三了。或者生病了,富了花天酒地抛弃糟糠。穷困潦倒欠债没脸见你。伤残了,不想让你担心。诸如此类。或者你俩心结怨未解开,或者其中双方有极大的误会,你自己先找一找原因。
万事也要有个明白,你未有很好的做足第一步;沟通,放弃了调解的程序。。。。冷冻了十多年的婚姻,闲抛乱弃,到解冻期了,你不想再雪藏了,那块藏品阻碍了库房的位置白费时。过期的东西,你不想花时间去做美食了,不问肉有无益,把Ta扔掉算了,一了百了。你什么都不再想,果断地毫无保留地去做了事,但是你不要后悔。也别听人家的旁言侧语,自己立心定主意。
你的家事应该自己来理顺,不要毫无主见,问人怎么办?婚姻大事第三者不能参加,只能同情你,守活寡十多年,得不到丈夫的相爱。你先弄清楚原因,事态发展谁主责,过程有什么误会,自己有什么做不够,或全是他的错,其中梗况清楚了。令你忍无可忍,他再有悔悮于事无补了。经调解无效,写一份协议离婚,尽量找到他签字同意离婚,可到婚姻注册处,登记离婚。双方调解协商无效,才是申诉离婚,可庭外判决,收费50元,注明双方应付各半。你可以移步到登记处了解收费工本费,调解费。。。开庭第一次50元,上诉开庭收费自己问。判离婚必须分共有财产,房屋是男方的,女方要搬走,判决有可能孩子要与父母一方分开。女方将会面临屋子归属问题,离婚后无房者住哪里安排好没有?带着孩子流漓失所不如忍一时气,免百日忧。如果女方现在租房住,丈夫没家用供养孩子,重婚了,这个***是必要的,责任由过错方负全责,包括开庭费。
即然十多年过去了,他在外头没有重婚,养小三,侧面看到他并无异常破坏婚姻,只是你他心中有怨,解铃还须系铃人。你能为了家庭婚姻,作出勇敢的第一步,伸手拥抱他,劝慰,道歉,含笑,关爱,能做到夫妻关系会有好转。不愿意去做,心不甘愿去礼下于他,讨厌他,但是没有仇恨他,这种家事可以放凉,各自各精彩活好自己,也无妨。
就是不要容忍丈夫重婚变节,家暴伤害,虐待家人,赌博负债,遇到违法的他,可要尽快离婚以免出事伤害到家人。
他不是不连系,而是他在外面有过家,就不或连系,喜新厌旧了吧?这事很多了?只是受伤害的总是前女人?总儿言之,男人都棍蛋?
女人是天生这顾家的。男人天生的气女人的,还想帮他省钱了?气都气饱了?不想离,也还理给他呸?女人就是做不出来了!那你就只能让呀。
夫妻双方过日子要和气美美。家庭、生活[_a***_]要基本一致,家庭要和睦,关系要融洽。而你的他已经与你分离十几年了,未曾联系。这么长时间不见面,是夫妻之间感情不和的主要表现之一。如果双方都有意想修复这个破碎的夫妻关系,可以找到中间人或者亲戚从中为你们说合,双方都改变一下自己身上的不足或缺点,给对方立个保证,争取对方的理解和饶恕。再回过头好好生活就是了。
如果从中说合双方还认为还是不能继续生活下去的话,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就有必要解除夫妻关系了,如果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没有钱交不起***费,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这样可以为你减免一部分***费。或是你劝对方与你一起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既然都不想过日子了,他会同你一起去办理的。
先不说对错,那么坚定的想要离婚,就是心寒了,被伤到底了。我婆婆是特别不讲理的人,特别爱骂人,从不把我和嫂子当媳妇,动不动就骂我跟嫂子,而我的老公从没帮我说过一句话,委屈的不行也闹过,可下次还是无动于衷,现在心也凉了,几个月不说话了。
其实每个结婚的女人都想把公婆当成自己的父母一样孝敬,只是现实生活中真的太难了,很多老人觉得儿子结婚了也要把挣的钱交给他们管理,而不是交给儿媳妇管理,甚至很多小姑子也是这样认为,我本人觉得老人跟着儿子媳妇生活,只有老人有住,有吃的,有穿的,生病了儿子媳妇出钱给你治疗没让其他儿女给钱就行了,还有,男人作为儿子的同时也是丈夫,应该关心一下妻子是不是真的很受委屈,多点关爱就不会闹离婚的,我老公就很理解我的辛苦,他知道我一个人在家里又上班又种地又要照顾他妈真的很疲劳,所以他从不会听他妈和那些姐姐的话对我不好,而且也会把挣的钱交给我管理,因为他知道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过得更好
我跟我老公都是再婚,我在日本生活,老公离婚了一个人在山东过,他父母在东北。他还有个弟弟没结婚。我和老公结婚我是觉得他一个人工作也不稳定,还有房款要还,本来就没有钱,我即使管他要再多的礼金结婚后也是我和他一起还,所以我没管他要一分钱,我偶尔还接济他。回国看他的时候给他家里人买礼物啥的也没少花钱,就是第一次去他妈妈家临走的时候他妈妈给了两千见面礼,我也没要,他弟弟拿着那两千送我走的时候花了。我们结婚他父母没出一分钱,我也没想要一分钱。我就想找个人好好过日子,老公有十几万的房款我还能接受,即使帮着还完了房子给他孩子我也能接受。但是我接受不了的是他爸爸说他弟弟要是结婚要我们帮!我就不知道这帮是帮多少?怎么个帮法?我找的是老公不想又找了个儿子了吗?我结婚没人给一分钱就算了,你给你小儿子结婚花多少钱我也不计较,但是叫我出钱我是真的接受不了,感觉心里特别的不平衡,我都想和我老公离婚了,我和他结婚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情谊,我怎么为他付出那是我爱他我愿意做的事,这和他的家里人没有关系。本来我也想好好对他父母的,我在国外赚钱还是比国内容易一些的,我俩登记完以后去东北他妈妈那里,我老公的意思是用车拉着我走走形式,他妈妈问要多少钱?我老公说两千就够了,他妈妈居然说有那两千块买肉吃还好呢!当时我听了这个气,我就那么不值两千块吗?我给你儿子出一个出国的手续十几万都买不到,我回去的时候给买的化妆品两次就四五千给家里买的电饭锅,给他弟弟买的鞋子一双都一千多,在国内给他爸爸买的衣服啥的。哪不值两千块!我一下子就感觉好心寒,人心换人心,既然我用我的心换不来你的心以后也就是自己过自己的吧,我不能拿热脸贴冷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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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关系的好坏关键在于男人,男人的态度是平衡婆媳关系的决定因素。年轻人的思想观念、生活作息习惯、消费观念等各方面都与老人有很大的不同,男人结婚了就意味着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应与原生家庭区分开来,妻子才是你现在最重要的人。你的思想和行为都要重新调整一下,不应为了自己的母亲而与自己的妻子争吵等。婆媳关系的关键矛盾点在于婆婆总是认为儿媳在抢走你,你也要做好与你母亲的沟通,老人应有自己的生活,不要再过多的插手你们夫妻之间的事情。
因家庭琐事婆媳关系闹僵妻子***离婚,一审没离,现已分居,等半年再***,我怎么挽回?
你觉得妻子和母亲之间是因为琐事闹僵妻子才***离婚的,可是生活中哪里会有那么多的大事呢?不都是因为一点点小事,日积月累才慢慢的变成了大事呢?你觉得是琐事,可对于你的妻子来说,处处小事不顺心,那不变成了大事,从这里可以看出你不够体贴和理解你的妻子,在婆媳关系这一点上你没能处理好,才会倒致你的妻子***离婚,如果你能很好的处理好婆媳之间的关系,想来你的妻子都不会和你离婚。
曾经见过一位男士,他和妻子是与母亲同住的,母亲总是有事没事的找妻子的茬,老公也不好说自己的母亲,但是他明确表示如果母亲和妻子再相处不来,他就带着妻子搬到外面去住,母亲以为他只是说说,接下来的生活中母亲依然如故,结果男士带着妻子,收起东西就搬走了,从那以后婆媳关系反而好了很多,这也就是生活中所谓的“远香近臭”吧!
还有一位男士,他和老婆是自由恋爱,他的母亲总是看不上自己的媳妇,觉得自己的儿子眼光太差,他这么优秀,媳妇配不上自己的儿子,动不动就撺着儿子离婚,他儿子说:“我正发愁呢!正好现在有个条件比我好的男人在盯着呢!她拒绝了,现在只要我一离婚,他就可以明正言顺的追求了,我的财产也得分一半出去,如果再找个老婆,还得出彩礼,所有程序走一遍,我剩下的财产可能不太够用,妈,您看你要想我不光棍还得资助我一部分,妈,您看什么时间离婚比较合适?”听儿子这么一说,母亲再也撺掇儿子离婚了。
你说像这样的老公,他的妻子会因为婆媳关系闹僵离婚吗?
你说是因为琐事婆媳关系闹僵,你应该和你的妻子好好谈谈,解决好婆媳之间的矛盾,而不是任由妻子一个人面对,自己什么也不去解决,母亲要孝顺,而不是一味的愚孝,聪明的男人会平衡好母亲和老婆之间的关系,既能孝顺好母亲,又不亏待自己的老婆。
在接下来的半年时间里拿出你的诚意,好好解决好婆媳之间的关系,看看妻子会提出什么样的要求,尽量和妻子一起解决,让妻子看到你的改变,来挽回她的心。
关于孩子抚养费问题,属于夫妻离婚后的“后遗症”之一,这位咨询者认为,夫妻双方在婚后对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已经做好了约定,八年后女方又反悔追讨抚养费,这种情况这个钱到底该不该掏?
【律师说】平台特邀顺泰律师事务所的李颖律师,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这是法律的强制规定,虽然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不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这约定是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应当无效,所以,男方还需要支付抚养费给子女。
另,支付抚养费的时间应当从离婚之日起按当地标准予以支付。
我很纳闷,不管法官判不判抚养费,他是不是你亲生的。如果是那么可以适当的给点嘛?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日子有多难你知道吗?夫妻情不在了还有孩子,如果你的经济好可以多给点如果不好可以少给点,如果女方经济好的话我不相信她会回来找你要抚养费。肯定是经济上面出什么问题了,才会更开口的,你就不能大方点嘛,不管当时闹得多厉害毕竟还有孩子
看了你提问的细节,真为这个给你生了孩子的前妻和这个孩子感到悲哀!我三叔结了三次婚,但是只和第一任妻子有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上小学。他承诺孩子上大学的学费他来承担,女方当时就没要抚养费。但是等我二姐上大学了,我三叔却不愿意给承诺的学费了。他生活的蛮好,现在不但我二姐恨他,连我内心都瞧不起他。他现在老了,埋怨我二姐不搭理他。我就呵呵了。。。
只想问你为自己的孩子花钱都不值得,这世界还有什么更重要?夫妻离婚了是成年人的事,孩子判给谁也不是他自己选的,那怕当初判女方独自承担抚养费,作为父亲就要斤斤计较?做父母的爱孩子不是倾尽所有给予他们的吗?其实只要是孩子须要,给还如何?
你应该咨询律师,好像法律上有规定:抚养费应该根据孩子抚养的需要发生变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给不给,给多少怎么给,先协议,协议不成由***根据对方的收入和具体情况而定。随着时间的变化,孩子的需要,以及抚养孩子一方的经济情况变化,抚养费可以追加提高。
你这个情况,是不是现在对方的经济条件发生了变化,比如收入减少或者孩子长大了花费增加?或者你的经济条件好了,对方觉得你应该承担一些抚养义务了?
提醒一下哈,就算当初没有让你出抚养费,现在让你拿,也是正常的,孩子是你的,你有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啊。再说,还有感情呢。人家不让你拿,你就一点不拿?自己的孩子怎么也要让他感受到你的爱啊。力所能及的给孩子最大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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