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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证明

  1. 律师在法庭上捏造事实,应该如何维权?

律师法庭上捏造事实,应该如何维权

我的习惯是:

1、质问律师,刚才所述的证据呢?请提交你所说的依据。

2、攻击。直接说他不懂装懂,好好看看某某法律条文,好好学习,再出来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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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向司法局、律协投诉,说律师故意捏造事实、曲解法律,错误引导当事人走上不归路。深化社会矛盾。

对簿公堂,其目的是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而不是深化社会矛盾,恶化社会矛盾。问题如果遇到律师的捏造事实而不能得到解决,必然埋下隐患,此矛盾,是很容易再次爆发的。别以为自己聪明,给对方下套,阴谋一时得逞,就可一辈子心安理得,平安无事,相反,招上杀身之祸是分分钟的。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

因此,此问题也可私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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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存在,律师靠嘴皮吃饭,有些律师为了胜诉,撒谎,也即虚假陈述去误导法官作出错误认定,这种情况一旦被法官釆信,就会作出违背事实与法律的错误判决。如果没判决前一定要书面申请法官调查证据;如果判决发生了,就是司法局及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了。

你问的这个问题生活中存在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律师什么都不懂,只懂法,说一句冒泡泡的话,律师就是玩法的。

通常情况下,律师都是代理人身份,说几句没良心的话,忽悠明明达不到诉讼目的当事人发起讼事是有的,因为官司不管输赢代理费是要收的,但你所说的捏造事实属于触犯刑律的行为,通过这种方式收取律师费得不偿失。应该不是律师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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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出了这种事,前提已经说明在法庭上,既然你已经确定是捏造事实,用证据掲穿他,然后反诉

我只是借话答话,提问主题不明确,律师是已方律师还是对方律师情况都不一样,我只是根据律师操守判断不会是已方律师。

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都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办事,依法依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法律正确实施。

从实际代理的法律事务中,面对当事人的过份要求及不法行为,我坚决予以拒绝,讲明利害关系,予以劝说。上次当事人讲不认可对方当事人王某所交几十万钱款,我说事实就是事实,不能否认他,否则人家会跟你拼命的,你将得不偿失。后来当事人也认可我的说法。

法律和生活不一样。法庭上讲求的游戏规则是:有证据有事实,无证据无事实。

所以,即便在现实中真的是事实,但是如果在法庭上拿不出证据来证明这个事实。那么这个事实在案件中就是“不存在”的。

这是法庭上的游戏规则。是任何坐在法庭中参与案件审理的诉讼参与人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所以,讲述一个“事实”,取决于相关证据是否存在。有证据才有事实。

虚***陈述,如果没有证据佐证,那种陈述只是废话。是法官左耳进右耳出的无意义的空气振动而已。

因此,“捏造事实”是捏造不出来的。除非捏造证据。

任何“证据”,都需要在法庭上通过双方质证”。对证据真***,证据和相关事实的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质询和辩论。所以虚***证据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跻身为可以被***纳来证明某种事实成立的受法律认可的证据的。

基于法庭上的游戏规则,每个诉讼参与者都需要共同遵守,律师当然不例外。事实上,法庭论辩中技巧有很多。只要是在规则下运用不违规,都构成了法庭生态。这不是一般老百姓能够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