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 正文

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及其保障

  1. 为什么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而又是一个高危职业?
  2. 刑事案件中,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有哪些?

什么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而又是一个高危职业

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的结论就是一个误解,刑辩律师是高危职业的结论与律师的职业素养密切相关。

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辩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有两种法定情形,在侦查期间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辩护人只能由律师担任

如果说律师没有取证权,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将是一句空话。赋予律师取证权是法律应有之义,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对律师调查取证权也作了合理的限制。辩护人的调查取证权包括四种情形:

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及其保障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辩护律师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取证受到两方面的限制。一方面,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另一方面,必须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以上是对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认识的回应,为什么说刑辩律师是高危职业呢?作者认为,刑辩律师的高危主要发生在两个阶段,而且主要是律师收取了巨额辩护费。

  • 刑辩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阶段。刑辩律师收取了巨额辩护费,容易发生通过行贿司法人员获得不当利益,因而高危;
  • 刑辩律师的调查取证阶段。刑辩律师收取了巨额辩护费,可能发生收买证人、被害人,使证人作出虚假的证人证言,被害人作了虚***的陈述,因而高危。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国家权力规定律师没有刑事取证权。律师明知代理刑事辩护案件证据不足甚至是冤案,出于法律正义去取证,将面临伪证罪风险。刑辩律师没有职能只有义务这个义务就是配合公检法动员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求轻,保证刑事诉讼顺利完成。死磕律师不受待见,具有坐牢的风险。律师的游刃有余用武之地是在民商事法庭

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及其保障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刑事辩护律师是可以为自己的辩护业务取证的,至于取证的时候如何取证?如何保证调取的证据是合法的,是真实的,需要靠律师自己去把握。也就是说,如果律师按照法定的程序,正常取证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律师取证的时候必须要保证合法性,真实性,客观性,不能编造证据,也不能避重就轻的取证。所以,题主问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的观点是错误的。律师职业是一个高危职业,实际上是某些人对律师职业的判断错误。如果一个律师在执业的过程当中遵纪守法,实事求是,不搞一些违规的东西,律师的职业是没有风险的。所谓的高危判断,实际上是指律师很可能违法因为律师的刑事辩护权以及法庭的辩论权虽然是可以豁免的,但并不是可以胡乱来的。也就是说,律师不能***,如果律师制作了虚***证据或操纵虚***诉讼,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律师是一个外表光鲜,内心苦逼,在刀尖上跳舞的职业!

一、很多人理解的律师都是港台剧中那些西装革履,香车宝马,外表光鲜,在法庭上滔滔不绝的美男靓女,而实际上是严重的误导,***剧中的律师只是文学形象,现实中根本不是那个样子;

刑事辩护律师的权利及其保障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律师不是公务人员,没有公务身份,很多人并不尊重,被人看不起,不理解的[_a***_]经常发生,因此律师的地位并不高;三、律师没有固定收入,收入很不固定,不少律师经常在为温饱而努力,因此律师并不是高收入人群,不是大家想象的收入很高;

四、律师支出很大,律师要交纳税收,要交纳社保金,要支付培训费,一年下来数额很大,不是人们想象的没有什么支出;五、律师的执业风险很大,律师经常受到对方人员,自己委托人员,社会人员的攻击,经常被投诉,经常被律师协会调查处罚,因此风险巨大,随时都有停止执业的可能;

六、律师的健康很难保障,律师的知识更新很快,需要不断地学习,需要经常出差,经常加班,经常受气,生活很不规律,高血压、心脏病、脑梗经常发生,健康根本无法保障。

七、律师时时刻刻都面临着伪证罪的危险,随时都有可能从辩护人变成被告人。

总之,律师就是一个被高估的职业,是一个不太好的职业!是一个高危的职业!

刑事案件中,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有哪些?

目前来看,至少在三个方面有比较大的作用:

第一,可以稳定嫌疑人的情绪。

毕竟大多数嫌疑人都是第一次经历刑事案件,突然间与外界隔绝,见不到亲人,寻求不到帮助,而且面临着侦查机关的高压盘问,精神上极易崩溃。
此时律师的介入,对其心理上精神上会起到安抚作用,通过对案件情况的了解,法律知识的了解,也会无形中对嫌疑人的情绪起到稳定作用。

第二,了解罪名,给当事人或委托人进行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

罪名以及案件基本情况的了解,经过认真研究,可以大概知道案件的基本情况,做出一个初步的判断。
让当事人及其家人不至于手足无措,忙中出错,甚至病急乱投医,花了不该花的冤枉钱,更严重的是由于病急乱投医,可能会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机会。

第三,如涉案性质相对简单的话,可以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取保候审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

由于目前正在由羁押为原则向非羁押原则转变的过程中。办案机关的思想观念正在向好的方面转变。此时通过有效的沟通,很有可能将嫌疑人有挤压状态转变为非羁押状态。

上述观点,仅供参考,欢迎批评指正。

一、了解涉案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

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的有关情况,且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的话,只有律师辩护人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二、调查取证权

嫌疑人一方只有律师才有调查取证权,可以及时获取犯罪嫌疑人罪轻,犯罪嫌疑人不在场等,无罪的证据等。

二、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辩护人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侦查机关必须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三、发表法律意见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所以,只有律师在批捕前才能向检察院发表案件的相关意见,例如不构成犯罪,案件事实不清,罪轻无逮捕必要的,案件定性不正确等意见。在公安机关未提请逮捕前,也可向公安机关提交、陈述上述意见。在实际案件中,侦查阶段请律师是效果最好的,可以有效维护嫌疑人的正当权利。

例如,有的案件,没有具体立案追诉标准,也就是没有具体的构成犯罪的标准,2016年以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就没有,对于掩饰1000至2000元是否构成犯罪,有的地方作为犯罪处理,有的地方治安处罚,请律师在侦查阶段完全可以拒理力争,为嫌疑人脱罪。2016以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就统一成了3000元。

例如正当防卫案件,在侦查阶段请律师,为嫌疑人定为正当防卫,或者取保候审的可能性最大,才有可能为嫌疑人维护正当权利。否则,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再想为嫌疑人请律师辩护为正当防卫,概率实在太小,1%都达不到。因为批捕后改为正当防卫,意味着检察院错了,牵扯一系列的追究责任等问题,所以现实中比较少见,这就是造成冤案的原因之一。

四、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如有侦查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侵犯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可向相关机关控诉。例如被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

总之,我认为,在侦查阶段请律师最划算,最管用,最及时,律师的作用还不止上文所述,例如还有促使与受害人达成和解等。

我长期担任公安局公职律师,以上分析是我多年的生活经验,仅供参考。若有兴趣,可以关注“生活法律百事通”,我将为你带来更多刑事和生活法律知识,帮助你解决困惑!

欢迊在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意见!只要你留言,必将抽空回复!

广东兴功律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更多问题欢迎关注、私信咨询

1、犯罪嫌疑人突然被羁押,进入一个陌生而封闭的环境中,通常心理压力非常大,惶恐不安。对家属而言也一样,亲人突然被羁押,心情同样紧张惶恐。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不仅能够安抚犯罪嫌疑人的情绪,也能安抚其家属的情绪,并表达了对该案件的关注与支持,从而使犯罪嫌疑人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来配合办案机关的讯问及后续工作

2、一般事情发生后,往往家属对案件的事实经过都是一知半解的,即便从办案机关处了解到的案件情况也是片面、残缺的,况且律师无法在侦查阶段进行阅卷,所以在侦查阶段律师通过会见从犯罪嫌疑人口中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这样对于整个辩护工作来说是最为重要的。因此,在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不仅有助于律师尽早全面了解案件事实,还能为犯罪嫌疑人尽早制定辩护策略,促进日后的辩护工作顺利开展。

3、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对自身所涉及罪名都并不了解,以及对法律法规中的法条、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情况都不是很清楚。在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不仅能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告知其权利与义务、解释该罪名的定义及构成条件、追诉标准、量刑标准等,还可以令犯罪嫌疑人对于自己的行为能更为清晰了解。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可以根据案件所涉及的罪名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犯罪嫌疑人是否有初犯偶犯、自首、立功等情节,根据案件的事实情况,及时向办案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因其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而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取取保候审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