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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房产怎样分割,诉讼离婚房产怎样分割的

  1. 离婚诉讼费用应该谁来承担?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
  2.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3. 诉讼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法院判不准离婚,诉讼费能退还吗?

离婚诉讼费用应该谁来承担如何缴纳离婚诉讼费用?

原告法院打官司,在立案一般需要预交离婚诉讼,一般***会根据判决书写明原被告关于诉讼费分担情况一般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例如如果你去***起诉离婚,***判决不准许原被告离婚,此时诉讼费就均由原告承担

缴纳离婚诉讼费具体标准已有行政法规明文规定,你可以根据自己案件具体情况推算出具体诉讼费金额。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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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诉讼费由双方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的有***依法决定(一般是败诉方承担)。

离婚诉讼费的缴纳,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缴纳办法》第13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例如,某甲某乙诉讼离婚,要求依法分割一百万元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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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话他们的诉讼费就是50+(1000000-200000)x0.5%=4050元

如果按简易程序处理,则诉讼费减半收取。如果调解结案,也是减半收取。但是即使简易程序有事调解结案的,只减半一次。

交纳诉讼费,一般在原告递交材料立案成功的时候,***会开一份诉讼费缴纳通知,要求原告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诉讼费,逾期不交的,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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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是儿戏,不要因为一时冲动或者一件小事而***离婚。

对于没有太多财产的普通百姓离婚,诉讼费200元,由原告在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预交,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

***对案件做出判决后,诉讼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判决不准离婚,诉讼费由原告承担,否则由被告或者原、被告共同承担。但为了区区200元,原告继续找被告索要的情况,几乎没有。

以上答复,希望能帮到你。对离婚纠纷有困惑的朋友,欢迎关注“湘粤法律快车”,可获免费咨询

很多当事人看到起诉状上面写着“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的这么一个诉求,都不禁会问,这个诉讼费到底由谁来承担?

总的一个原则就是原告预缴,败诉方承担。

首先,***在接收案件时,会通知原告预缴诉讼费用,如果后面原告选择撤诉,那么***会退还一半的诉讼费。

最后,***根据判决内容中原被告双方所承担的责任比例,对诉讼费承担进行划分,并不是简单的谁败诉就由谁全部承担。

诉讼费一般是原告垫付,原告胜诉后由***退还宣告,由被告向***交诉讼费。

但是第一次***离婚,***一般不会判决离婚。所以这个时候要注意交诉讼费的技巧,诉状上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写在20万以下,因为法律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不涉及财产或财产价值在20万以下的,诉讼费为50—300元,超过20万部分,另再再按0.5%加入诉讼费。懂得这个技巧就可以少交诉讼费。

我是窦律师,如果还有疑问,欢迎关注留言讨论!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的分割首先区分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的收益;(四)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_a***_]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贷款买房,需要分配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部分及增值部分。

答:您好,根据您的提问,这属于《民法典》婚姻编的内容。

一、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首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结合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概括以下几点:

第一,夫妻双方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公平分配;

第二,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清偿二人的共同债务

第三,出于保护弱势一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因,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适当予以帮助。

总之,离婚财产的分割主要还是以双方协商为主,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与弱势一方。

如果回答能帮到您,请***纳并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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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产证加上您未婚妻的名字之后,她就拥有了房屋的合法所有权,所以离婚的时候她是可以主张分得一半的房产的。但是由于是男方父母婚前出资买房,那么男方也可以主张将自己还款的部分独立出来,再将剩余部分进行平均分割。这种情况建议先做一个婚前协议,与您未婚妻先进行沟通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贷款买房,该房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办房产证的时候,女方要求加名字,如果加了名,那么房子的性质会从男方个人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但是!这里要注意区分两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并不等于离婚时房子就五五分割。

加名的行为使得房子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从婚前个人财产,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离婚时到底能不能五五分割,按什么比例分割,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双方出资贡献,结婚年限长短,有没有孩子等,法官会综合考虑之后,行使自己的自由裁量权,适当地调整分割比例,如果结婚年限较短(五年八年不算长,一年三年肯定短),又没有孩子,房子大概率是按照出资比例分割了。

就题主这套房子的情况而言,男方父母出首付,并且在小两口婚前已还贷4年,男方家庭对于房子的出资贡献肯定是占大头的,如果女方仅仅只是加一个名字,并不在首付款上做任何的出资,双方结婚年限较短,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并没有超过首付的话,房子肯定是判决归男方所有的,男方给女方的补偿款也仅仅是婚后增值和共同还贷的一部分(按比例计算),但毕竟你当初是加了人家女方的名字的,所以也不一定是扣得这么死,法官肯定也会适当调整这个比例,但是至于调整多少,就要看具体的法官了,但肯定不会是五五分割。

很多人对于婚前房产加名的行为都有误解,认为婚前的房子只要加了名字,就意味着离婚时能够分一半儿,哪儿有那么容易啊。

你好!你的问题是: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贷款分期购买的房子,还款四年后,办理房产证时,未婚妻要求加上她的名字,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呢?

还没结婚就要在男方婚前所买的房证上加名字,可见其安全感严重不足。同时你也想到了将来离婚的财产分割。这是你们婚姻的不稳定因素所在。

房产证上加名字以后,将来离婚房产一般一人一半。这种婚前一方买房的情况下,可能涉及首付款的归属,或许此部分款项可以单独分配。婚后还贷款部分和增值部分一人一半。总之,加上女方名字,就有其权利在里边。

作为律师,建议双方在加名字前在律师主导之下,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同意加名字,也要明确首付款归属,以及将来发生婚变后财产分割和归属的内容。甚至可以约定一定期限内离婚如何处理,一定期限后又如何处理等等。具体事宜在律师指导下操作为好!

总之,财产来之不易,离婚分配需要公平,协议优先,把丑话说在前边,减少***的可能性。以和为贵处理事情,才能经营好婚后的家庭生活!


诉讼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判不准离婚,诉讼费能退还吗?

问这个问题的应该是原告了,我们先可那看,离婚诉讼的收费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相对于其他类型诉讼已经是比较低的收费标准了。超过20万元只按0.5%收取,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还可以减半。


至于***判不准离婚,诉讼费用可不可以退,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很简单,既然已经判决了,那审理的整个流程都已经走完了,诉讼费用不是原告承担就是被告承担,或者双方分担,是不可能退的。再说了,题主所问的是***判不准离婚,诉讼费用能退还么,那如果能,所有打输官司的人都去退款,想想这个场面是不是有点滑稽?打个比方,你去游乐场玩,买了门票进去,玩了所有项目,出来觉得不好玩,你还能退票?


官司是你可以任性,想打就打,想撤就撤的。但是诉讼费交了,如果败诉,基本上是不可能退的。在司法实践中,即使你胜诉了,***退还预交诉讼费都是还存在问题,处理时间较长,何况你还是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