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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工作4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缴纳社保,离职以后可以要求劳动仲裁吗?如果你立即在离职以后就申请了劳动仲裁,那么确实是在劳动仲裁范围的受理之内。所以这种情况下第一时间去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可以申请成功。
什么样的证据呢?就是说你既然已经和原工作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这个劳动合同书就是相关的证据,持有这样的劳动合同书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委员会进行申诉和处理情况属实,那么劳动监察委员会会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确实有你所说没有正常缴纳社保,他会按照限定的期限之内要求企业单位来补缴,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之内的社保待遇。
补缴的过程中实际上由个人所承担的费用,那么还是需要你个人来承担,大约是交费总额的1/3,但是剩余的2/3和滞纳金的费用完全是由企业单位来正常承担,因为企业单位都是需要承担大部分的缴费比例,并且由此所带来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一并由企业单位来承担,因为毕竟造成社保中断的情形。是企业单位所造成的。所以说他有责任和义务来承担滞纳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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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当然可以要求企业补缴社保,但不是通过劳动仲裁,劳动仲裁院不受理社保补缴方面的案件,您可以向公司注册地的社保征收机构举报投诉,要求企业补缴社保,而且不受追诉时间影响。
首先找到公司注册地的社保中心或者社保局,其中都有一个部门叫稽核科,您带着***及复印件,劳动合同书,工资银行流水单直接去稽核科投诉举报就可以了。
提醒一下,全国各地社保稽核受理条件略有不同,您最好先咨询当地社保局稽核科,准备好材料然后在去投诉举报。例如有的省份还需要其他材料,材料需要复印几份,而且必须都是书面材料才可以。
总之,劳动者依法追讨自己的社保权益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按照法律法规的程序来,一定能讨回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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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工作4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没有缴纳社保,离职以后可以要求劳动仲裁来进行补交吗?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劳动仲裁来进行补缴的,那么只要是你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你这4年当中曾经在这家工作单位工作过,那么这样的话劳动仲裁部门就会正常的受理你这个仲裁申请。
在受理仲裁申请以后,那么劳动仲裁部门会调查核实这个问题,如果情况确实属实的话,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企业单位没有正常的给你缴纳社保,那么劳动仲裁部门就会出具一个仲裁结果,要求企业单位按照限定的时间之内来补缴员工的个人社保,尤其是在这个劳动合同关系存续这4年之内的社保是要无条件的来进行补缴的,在补缴的过程中所产生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一并由企业单位来承担。
所以说这种情况下,我们基本上就可以享受到社保的补缴待遇了,当然在补缴过后由个人所产生的这个费用,那么一定由个人来承担,这个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本身这个社保待遇是由个人和企业单位来共同承担的,那么我们个人所支出的费用,实际上我们个人是需要自掏腰包来解决这个补缴的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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