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口头辞退不叫辞退,因为这个事实没有证据固定,随时可能变化。你正好也不想再去上班,而且事实上也不再去上班的话,就成了“自动离职”,就赔偿金这一项无法得到支持。但是经济补偿金这一项,倒是可能的,在江苏就有相应规定。
1、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十四条 劳动者主张被用人单位口头辞退,而用人单位主张是劳动者自动离职,由用人单位就劳动者自动离职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的,由其承担不利后果。
——案例八:不能证明职工辞职而解除劳动关系,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但事实上员工要想获得支持经济补偿金,仍然有难度,因为用人单位虽然应负举证责任,但是其还是很容易举证的,比如日常有考勤,自某日起某员工不再有考勤记录;或者用人单位曾经通过员工预留的联系方式通知返岗等等。只有遇到管理很不到位的用人单位,没有考勤也没有通知等等行为,员工才有机会获得经济补偿金。
你离职后还可以就未签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问题进行仲裁。因为你自入职以来尚未超过2年,两倍工资差额的仲裁请求尚在仲裁时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不同地区对于每月两倍工资问题存在差异,有的地区把未签劳动合同经过的每个月单独出来确定仲裁时效,而有的地区只要自入职以来未超过两年(当然离职不能超过一年),提供劳动的每一个月(第一个月除外)均可以作为一个整体确定仲裁时效,从而主张两倍工资差额。
当然还有其他一些请求事项可以申请仲裁,比如未休年休假工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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