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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受理范围,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1. 关于劳动仲裁经济赔偿的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怎么解决?

关于劳动仲裁经济赔偿的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怎么解决

一、关于劳动仲裁经济赔偿的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在此提醒大家注意,申请劳动仲裁时,要准备以下材料

劳动仲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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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文件

劳动关系工资核算相关证明,包括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工资条、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以及工作证等。

二、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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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应当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不可以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劳动仲裁经济“赔偿”的标准及计算方式(方法)是什么?

命题的误区之一

劳动仲裁不负责制订“经济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对劳动纠纷案件进行审理进行劳动仲裁。符合经济补偿的按经济补偿方式仲裁;符合经济赔偿的按经济赔偿方式仲裁。

命题的误区之二

劳动***分为:经济补偿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的性质决定***取哪种方式。

也许是经济补偿;也许是经济赔偿!

劳动仲裁经济补偿或者经济赔偿办法及标准,已经在《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不需要劳动仲裁委员会另行制定!

所谓“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

语言表述不完整。

应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不签订劳动合同而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违反了《社会保险法》规定。

不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权范围之内(法律界争议很大)。实际上有的地方社保局劳动仲裁也受理这类案件。

劳动者可以依据事实证明(材料),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社保征收机构举报。

很多劳动***实际案例是请专业打社保官司律师代办。根据专业律师要求,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录用登记表、出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

劳动仲裁,赔偿和补偿不是同一概念,经济赔偿进是企业违法辞职(比如孕妇、哺乳期辞职),经济补偿金是劳动者无过失企业依法辞职,或者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动辞职。经具体可以看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具体情况得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社保本身劳动仲裁和法院没有管辖权,是劳动监察大队和征缴机构[具体是社保局(养老、工伤保险)医保局(医保、生育保险)劳动就业局(失业保险)税务局(2019年后五险由税务局征收,还在过渡中)]。有什么不懂的可以私信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关于劳动仲裁,经济赔偿的标准及计算方式是什么?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该怎么解决呢?社保确实是不会直接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如果说你所他的工作单位没有给你建立相应的社保账户,也没有给你缴纳过任何社保待遇的话,[_a***_]直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争议。

但是如果说你所到的企业单位正常的给你建立了相应的社保账户,只是没有按时完成相应的社保交费,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属于劳动仲裁处理的范围,而是属于劳动监察部门的受理范围,因为劳动监察部门是社保部门旗下的二级部门,所以说他们是有责任义务来正常核查企业单位有没有为我们的员工来缴纳社保待遇。

所谓的经济补偿,那么一般情况下就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后,才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说你符合这样的条件,那么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就要依法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它的补偿标准是,你每在工作单位工作一年,那么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全额工资待遇,以此类推,工作年限越长,那么你享受到的补偿待遇相对应的也就会越高一些,同时你还可以获得失业金待遇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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