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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1. 十二金钗你最喜欢谁?
  2. 如果来女士的丈夫死都不认罪警方会怎么处理案件?

十二金钗你最喜欢谁?

十二钗颂

1、黛玉

黛玉伤春人尽怜,荷锄葬花泪淋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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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性真情自是好,易碎易破玻璃心!

2、宝钗

宝钗聪明又伶俐,稳重得体明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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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事淡然***赞,做事无情人寒栗。

3、元春

元春为妃一何幸,舍己全家是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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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岂料祸事不旋踵,芳华一朝宫内薨。

《红楼梦》金陵十二钗中,与大多数人同情林黛玉不同,笔者最喜欢的人物是薛宝钗,理由如下:

1、性格好

纵观整部红楼梦,没有发现薛宝钗生气的时候,即使是林黛玉对其说话尖酸刻薄,当众使其难堪,她也没有特别的生气发火;即使其哥哥当面说其喜欢贾宝玉,她也没有和哥哥吵嘴,而是委屈哭泣向妈妈诉苦。

2、学问好

从《红楼梦》书中的细节描述中,可以总结出薛宝钗的学问广博度,薛宝钗不仅通文史、擅诗文,还会帮助家里料理生意管理账目,惜春奉贾母之命绘制大观园全景图,也要向她请教,对绘画所需的工具手到擒来,如数家珍,难能可贵的是她一点不显摆自己的才能,如果不是确实需要,估计大观园中的人都不知道她有绘画的本事。薛宝钗还是个杂家,和林黛玉讨论《西厢记》,就显示出她明显看过通俗小说;用佛教思想开导贾宝玉时,又体现了其佛学修养,而其平时行事风格却是实实在在的儒家行为规范。按照书里的意思,薛宝钗的学问绝不会于此。

3、通世故

薛宝钗善于处世,其他贾府生活期间,博得贾府上下的好感,谨慎务实,低调寡言。其哥哥从外地做生意带回来的礼物,她每家都会送到,不分地位高低一视同仁,这种行为很难得;金钏被王夫人逼死,薛宝钗安慰王夫人的话很是得体,使得王夫人避免了尴尬的处境;等等不一而足。


感谢悟空小秘书的邀请:

曹雪芹在《红楼梦》笫五回中写贾宝玉在秦可卿房子里睡觉时做了一个梦,也正是这个梦,才引出来《金陵十二钗》众多的女孩子

作者曹雪芹紧紧的围绕着这《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副册、正册及其中的十四首判词,告诉我们,书中的十五个女子的不幸命运。

本文中,仅选两个正能量的女子,供喜欢红学的朋友们鉴赏与认识。


晴雯《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一》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作者在书中安排的人物形象:

晴雯身为一个奴仆,却敢藐视封建阶级主子,敢嘲讽那些驯服的奴才的反抗精神

在《红楼梦》中,晴雯是众多丫鬟中的一个最光辉、动人的形象。她也是一个贫贱的无家世可考的女孩子。

在她十岁的那年,被贾府的大管家赖大买了回来做丫头,只因为老祖宗史太君喜欢,又被赖大当作礼物"孝敬″给了贾母。

在下最喜欢的是十二金钗以外的邢岫烟。

1.美貌。“一把子四棵水葱”之一,不太差吧?

2.文学修养。作诗在薛林跟前拿得出手。

3.识进退。住在迎春房里,知道不能摆主子的架子,时不时还要打赏。闹厨房撵司棋等等都没有她的事,像王善保家的那类小人也不与她为敌,少多少麻烦。

4.最让在下佩服的是心性:大雪天,别人都有防雪避寒的大衣服,就她没有。她不但大大方方的出席诗会,而且不耽误作诗。而且,作诗了,却不抢着做诗,不准备显才。有那种爹妈及贫寒的家境,她并不自卑或因自卑而孤傲。遇见贾宝玉碰到问题了,他耐心解释。不巴结不嘲笑。对别人善意的帮助,也开开心心收下,说声谢谢。没有甩出去表示自己有傲骨。

5.有骨气。穷到衣服都当了,也不向未婚夫家求援。(但被发现了,并不羞惭,没有钻地缝的想法)。

6.这些小姐们对社会几乎都不了解,连林黛玉提起刘姥姥都是母蝗虫。而邢岫烟是最会过日子的。不但能在富贵丛中靠一两银子就能过下去,而且知道当衣物这种经济手段——史湘云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难怪薛姨妈一眼就看中了,哪怕搭上那么瞎的亲家。

难怪王熙凤与邢夫人不对付,但对她处处照应。

《红楼》十二钗,喜欢谁?我喜欢谁?我欣赏谁?“山中高士晶莹雪”,“艳冠群芳”的薛宝钗!

莺儿,薛宝钗的小丫头,第三十五中,贾宝玉对莺儿说:明儿不知那一个有福的消受你们主子、奴才两个呢?莺儿笑道:“你还不知道我们姑娘有几样世人都没有的好处呢,模样儿还在次。”宝玉见莺儿娇憨婉转,笑语如痴,早不胜其情了,那禁又提起宝钗来!便问她道:“好处在那里?好姐姐你细细告诉我听。”莺儿笑道:“我告诉你,你可

不许告诉他们去。”正在此時,宝钗来了。在这里,作者用了个“烟云模糊法”。我相信薛宝钗的“世人没有的好”,八十回中,虽然在《蘅芜苑》词,“蘅芜满净园,萝薜助芳。……”有些显露。但无具体描述,但在八十回后(不应是续书四十回),一定会见到薛宝钗这个世人没有的好。

细读,第四十二回,众钗在说惜春画時,宝钗提了很多建议,也提出需要画画用品,这时林黛玉向薛宝钗开了两个玩笑。一个是“好炒颜色吃。”另个是,林黛玉对探春说宝钗,“想必他糊涂了,他把他的嫁妆单子也写出来了。”

《红楼》文中的玩笑很多,大都伏后文,如宝玉的“你死了,我做和尚去”等等等等,都银明白。我以会,但此处“玩笑”也伏后文,宝钗的嫁妆甚至需要铁锅,宝钗靠卖画来维持生计。

“软衬三春草,柔拖一缕香”。赞尝“也宜墙角也宜盆”的薛宝钗!

(谢邀,乱答勿怪)

如果来女士丈夫死都不认罪警方怎么处理案件

首先要确定尸体第一现场在何处。现在警方没公布案件具体细节,可能还没掌握十足的犯罪证据。精力放在小区的化粪池上。找到尸块,或检测到莱女士的DNA,那基本的确定莱女士死亡被发现的第一现场。小区化粪池离莱女士家只有五十多米,莱女士是下半夜失踪,而且没有任何人发现,她如何走出家门失踪的。能做到这些的犯罪人只有可能是莱女士的丈夫许先生。此前媒体多次***访莱女士丈夫,他脸上表情不悲伤,也不慌张,说明心理素质强大。若真是他犯的案,也不会轻易交代。那警方下一步就是要确定犯罪做案的第一现场。若警方在莱女士家检测到她被害死亡过后的DNA,那就其本锁定此案就是莱女士丈夫做的。不管莱女士丈夫交不交代。法庭都会判断此案是莱女士丈夫所为。从而警方的工作也就完成了。也就可以公布案件具体细节。现在流出的消息是莱女士小女儿和她们邻居都没听到莱女士失踪那晚她们家任何动静。莱女士丈夫若犯此案,他如何能做到这一点?这确实有些不可思议。还是期待警方解答此案所有的疑问吧。

原创 形成完整的,铁的证据链

就可以给犯罪嫌疑人定罪

彩云飞翔

杭州警方已经就来女士失踪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该案的侦破过程和案犯的作案动机细节。关键物证来女士的身体组织在化粪池被找到,而且DNA鉴定确定是来女士。所有疑点都指向来女士丈夫许某某。而且,突审后,许某某已经招供。

无论是《警方通告》,还是《新闻发布会》都指出该案仍在继续侦破中。既然,已经确定来女士被害,许某某也交代了。还要侦破什么呢?这是因为,公安办案后,提交检察院的案件材料必须完整,要有完整的证据链。因为,法院判决需要的是证据。控辩双方也是要依据法律和证据说话。那么,来女士失踪案还要补充哪些证据呢?

1,***的第一现场,时间,手段,工具。

2.尸体的处理:处理地点,处理方式(碎尸)碎尸工具,包装。尸块消毁办法。尸体处理的时间,开始到完结。处理时有无目击证人

3.尸体处理时,如果使用破碎机每次多长时间,共使用了几次?有无声响,是否引起邻里疑问?破碎机里是否有残留人体组织。

4.人的头颅,盆骨,腿骨,胳膊,脚等是如何拆解,切断的?用的什么工具?

5.这些大件人体骨骼组织是如何带出小区的,用什么带出的,花了多长时间,带了几次?都丢弃在哪里了?

目前来女士已确认死亡,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取强制措施。***如嫌疑人死不认罪的话,警方只有固定证据链,复原整个犯罪过程,照样能够治他死罪。

从来女士失踪那天起,网友观点出奇的一致,矛头直指其丈夫,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嫌疑人的种种疑点都被大家分析的十分透彻,尽管他自己认为做的天衣无缝,殊不知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他的反常行为包括妻子失踪他的心情没有太大波动,面对警方还能娓娓道来。比闹钟起得早,违反正常的作息规律,这是基本的生活常识。有作案的动机和有利条件,制造老婆私奔的***象,但来女士没有带走任何东西等等,都被网友们分析的很到位,而且坚信来女士不管生死还在那栋楼里。

网友们能够分析出来很多破绽,更专业的公安机关自然不在话下了。他们拥有目前最先进的侦破工具,蛛丝马迹都难逃[_a***_]的法眼。只要公安机关复原作案过程,证据链一旦形成,嫌疑人死不认罪也可以直接移交检察机关进行公诉。公安机关要做的证据链包括:1、来女士失踪的时间段,有嫌疑人先前自己说的在11:30——5:30之间,在此时间内只有他和女儿在一起,女儿尚小可以排除,唯一不能排除的就是嫌疑人自己了。2、作案过程使用的工具是什么?是用什么手段致来女士死亡的?目前已知其室内没有生物学遗留痕迹,那最大的可能就是外力导致的窒息死亡,用的什么物品这个警方需要找出来。3、碎尸的过程。一年前嫌疑人用现金买的破碎机,是否说明他早有预谋,碎尸现场是在自己屋里还是对面邻居房中。对面邻居一个礼拜回家一次,用水一吨多,锁匙在嫌疑人手中保管,又为他作案提供了便利。警方需要在下水道内利用痕迹学提取证物。4、他们女儿的证言需要固定,案发时其女儿和他们共处一室,知道某些细节,而且网上盛传他女儿压力太大,精神已经崩溃。这事搁谁身上也受不了啊,何况是自己的亲妈妈。5、那些破碎不掉的身体碎块被嫌疑人仍掉,警方一定要想办法找回来,补充证据链的完整性。

做好上面这些细节,恶魔就难逃法律的制裁了。他就是死不认罪,“铁证如山”这个成语不是用来忽悠人的,“铁证”就是正义的化身,“铁证”也是斩魔的利剑,死不认罪,装死抵赖的话,就让铁证代表人民,代表正义,代表天地良心判处他死刑,而且是很快执行,不执行不足以平民愤。

对于来女士这个看似离奇的案件,要始终相信一句话:从来没有绝对完美的犯罪,总会有蛛丝马迹让凶手无处遁形。

根据警方通报,在经过一系列周密繁琐的调查审讯工作后,来女士的丈夫承认因生活琐事,对熟睡中的来女士痛下杀手后分尸,并冲入排污设施中,同时公安机关经历一番艰难的搜寻后,最终在多个化粪池中提取人体组织,鉴定确定来自来女士。

供词、证据俱全,杭州失踪女子案真相大白,来女士的丈夫将接受法律的惩处。

***如来女士的丈夫死不承认,警方会如何处理这个案子呢?

首先可以明确的一点是,即便是来女士丈夫死不承认,在证据链完整确凿的情况下,完全可以0口供定罪。所以即便没有他的供词,只要有铁证在,他依旧没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其次,从初期来女士离奇失踪的时候,来女士丈夫平静的叙述编撰的虚假情况,企图误导警方和舆论调查方向,以及对来女士下杀手后分尸灭迹的残忍手段,可以看出来女士的丈夫是一个极其冷血且具备一定反侦查能力的人。但也恰恰是这一点,让他面对公安机关审讯时漏洞百出,最终难以圆上一个又一个谎言。每一个试图欺骗别人的人,要不停地去编造谎言去圆自己上一个谎言,越到最后漏洞越多,最终连自己都无法承受这样的精神压力。

最后,世界上没有绝对完美的犯罪,任何犯罪现场都一定会有蛛丝马迹可寻,无论是指纹、人体组织、毛发甚至是皮屑,都有可能揭示最后的真相。之所以这件案子有点曲折,也是因为来女士的丈夫从一开始就误导了案件方向,好在最终还是真相大白,凶手绳之以法了。

杭州来女士离奇失踪案最终定性为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结局,凶手无论将受到各种惩处都无法挽回一条鲜活的生命。

法律是每个人心里必须树立的一道不可逾越的墙,墙的另一边是万丈深渊,一念之差粉身碎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