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两个途径:一个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个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通常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无法通过民政局离婚的情形,只能通过***判决离婚。换句话说所有的婚姻都可以通过***调解或判决离婚。但通常耗时较长,尤其是一方不同意离婚又无法定判决离婚情形的,在这种情形下,审判实践中通常第一次***离婚,***都不会判离,而在判不离的情况下,原告方如果还想离,通常要等到这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才可第二次***离婚。这一过程走下来大约得一年左右。
静下心来,仔细想一想,确定要离婚吗?离婚面临着房产、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真的想好了,可以和对方好好商量,协商好房产、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找律师写一份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后,带着双方的***、户口本和结婚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以***离婚。
许多人对于离婚登记还是不太清楚的,今天我们聊一聊离婚的程序问题
问题一,离婚登记去哪里?
是必须在原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还是可以随便哪个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
答案是,以上答案都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首先,问这个问题。代表你已经有了离婚的理由。
在和对方沟通之前,你要确保自己已经准备好承受离婚后可能出现的一系列情况了。比如父母方面,孩子方面等等。如果这些都考虑了并且还是决定结束这场婚姻。那么,就找个时间,坐下来,和对方沟通,表明你想离婚的原因。不要去争吵,更不要动手。双方可以把问题摆在台面上,大家好好沟通下。看看问题是否能够解决。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让自己以后后悔。
离婚分为两种方式。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2020年国家民法典草案规定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的冷静期要等《民法典》生效之后才能够正式实施。所谓离婚冷静期就是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先到民政局做一个登记,登记之后民政局会给你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撤回。30天到期以后,双方需要应当亲自到民政局申请发放给离婚证,不来申请的,视为撤回登记。
既然有了这个想法,不必勉强自己。
既然心不在家里,不想过了,还不说,别人蒙在谷里,对女方也是欺骗,不公平。
离婚一般先提出的一方在财产分配上做一些让步,或是净身出户,才能表明你的决心。否则你说了,对方就同意了,然后离婚了,不会那么简单。
提出离婚只是第一步,之后还有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女方同意可以协议离婚,不同意还要***,费用也不小的。这个过程少则几个月,多则一两年,这之间还会经历身心折磨。
如果你想离婚,那要看什么原因,还有你老婆是怎样的性格,从而找到最合适的方法。
第一种情况,你们性格不合,这种情况比较多见,结婚前[_a***_]很好的了解,甚至都没有认真的了解过就结婚了,婚后发现各种的不合适,对事物的看法,生活习惯,价值观,人生观等等都不一样,而且无法融合。再过下去除了矛盾没有任何快乐可言,你想到了离婚,理所当然,我觉得你老婆应该也是过得很不幸福,她可能也早就有离婚的念头,只是出于某种原因没有说明,两个人都在等对方捅破那层薄薄的窗户纸。
我觉得你可以找个合适的时间,请她吃个饭,真诚的告诉她你心里的想法,你也可以试探性的谈谈她的想法,比如,我们天天吵架三观不合,有啥办法改善,她如果说没有啥办法,你顺势就说真不行就离婚吧,你要肯定她人很好,只是不适合你,还要鼓励她一定可以找到更好的,更适合她的。
第二种情况,你老婆有错在先,比如不孝敬父母,移情别恋婚内出轨,这种情况,你只要明确告诉她,她的行为你无法接受,而且不可能原谅,已经触及了你的底线,你以后不可能再爱她,甚至开始厌恶她,强行在一起,谁也不会幸福,只会让生活过得越来越糟,未来必会矛盾百出,甚至会有不可挽回的事情发生。我相信作为一个正常女人,都能明白你话的轻重,看到你离婚心意已决,她再坚持毫无意义,只会徒增烦恼,一定会同意你的提议。
第三种,你自己有错,做了对不起你老婆的事,而你也发现自己越陷越深,已不可能再回到这个家,想要离婚。你老婆没有错,甚至还深深地爱着你,这种情况,不太好说,因为女人大多比较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你可以肯定她的优秀,以及为他做出的付出,更要把你现在的想法告诉她,你可能要辜负她的爱了,你也十分痛苦,并愿意尽可能的补偿她,拿出你的诚意,取得她的理解和谅解,我相信最终她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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