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第二天,手头工作已被接走,其它的还要和单位交接吗?不交接会有什么后果?
首先劳动仲裁已经提交了,就等着仲裁结果怎么判决了,其次,你手里的工作已经被接走,说明大部分交接已经完成了,剩下的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肯定是一小部分了,那么建议是交接完了走整个离职流程,不留下任何把柄。
题主说手头工作已经交接完了,这说明是有人对接工作的,那么把剩下的一并交接了就行,比如电脑密码,工作微信QQ密码等,如果无人对接可以在电脑列一个单子,写明所有对接内容。
申请劳动仲裁肯定是公司违反了劳动法,这个时候就不要留下把柄,把最后的工作完美的完成,以后入职的公司如果做背调也能避免现公司借题发挥。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最好还是交接。
因为如果不交接,单位有足够的理由和依据不支付给你薪水,甚至有的单位会起诉你。劳动仲裁也对你不利。
这样会让自己处于被动的位置。
交接完毕,你没有过错的地方,单位没有理由***你,劳动仲裁,你也没有做错的地方,那仲裁就会对你有利。
记住,不要给别人留下把柄。
普通岗位手上工作已经被接走,不需要进一步交接,如,普通的操作工,其工作量往往是计件工作制,其完成的工作量已经计算为工资,手上的工作被接走,其应当计算的工资已经确定,通常情形下不需要进一步交接。再如,保安岗位也大致如此,保安巡查的岗位被接走后,如果没有发生特定事件,也不需要交接。
劳动者如果在单位从事人事、财务工作,特别是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可能需要进一步交接。人事、财务等工作比较特殊,手上的工作可能仅是当日、当月的工作,以前的工作与手上的工作有衔接性,通常情形下还需要进一步办理交接手续。
工作交接问题事实上是履行合同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诚信包括后合同的义务,如,经营者租赁房屋移址后,房屋出租人有义务让经营者在原租赁地张贴告示告知客户新的经营地点。劳动合同也有诚信问题,尽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有后合同义务,如,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合同证明的义务,使劳动者领取诸如失业保险金等。
作者认为,劳动者要有自我意识,克服心理失衡,劳动者自觉维护原用人单位的形象和荣誉也非常重要,至少可以拓展劳动者的职业空间。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都申请仲裁了,依法争取个人的权利,
说明已经跟公司反目了,工作当然要交接,主动交接更好。
你不交接,意味着你还在掌握着公司的一些机密,工作环境上的缺陷及不足。
任何公司,只要员工跟公司申请仲裁,是不可能让你继续上班的。
保留好相关的证据,等待仲裁判决结果。
这是一个挺现实的问题,我想要回答一下!
劳动仲裁第二天,手头工作已被接走,其它的还要和单位交接吗?不交接会有什么后果?
之所以会进行劳动仲裁,相信是企业存在一些违法行为。但是,越是在这个时候,越不能让公司抓到你的把柄啊!你的工作被接走,但是没被接走的工作还是需要正常交接一下的。否则,开庭的时候,公司很可能抓你的这个把柄,例如你说公司欠你薪资,公司也可以辩解说:是因为你没有履行交接手续,所以才没给你发放工资。
所以,一定要交接,不仅交接,还要留下证据,书面的《工作交接单》,交接完毕,让所有相关人员签字,证明你已经交接,复印或者拍照作为交接证据。
当然,是不是一定要走仲裁这一步呢?喵姐这里想多说几句:
其实,大部分时候,我还是建议个人和企业能坐下来谈谈,解决彼此的矛盾的。其实重点就是补偿金的问题,去了仲裁,调解人员还是会调解这个问题,还是会分别和个人、企业沟通,也不是完全按照法定,而是协商一个双方都能认可的金额,然后签[_a***_]。其实这个过程,完全可以不通过仲裁,个人直接和企业沟通解决。
直接沟通解决的好处:对企业,节省人力物力,不需要出庭,仲裁和监察大队处没有案底,对公司形象有好的作用;对个人,节省时间和成本,拿到钱时间快,而且没有和企业对薄公堂,没有仲裁判决,下一家新单位也就查不到这个案底,做背调的时候比较放心。否则,一旦被查出,换位想想,虽然你可能没有错,但是哪个企业愿意去招聘一个喜欢告企业的员工呢?
所以,即使说企业拒绝沟通,最后走到了仲裁这一步,那么个人也不要因为生气就什么都不配合,毕竟交接工作也是目前该做的事,而且做好了,企业也就没你的什么把柄了。建议还是好好交接,尽量与公司沟通,实在沟通不了,再去仲裁或者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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