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方不存在“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被***取强制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况,则须到被告所在地***。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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