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意对离婚案件作出缺席判决,道理非常简单,离婚案件实为感情纠纷而非财产***,被告人缺席的事实,证明被告人不承认感情完全破裂,因此,***不会死搬拒不到庭之法条经行判决,当然,由当事人或律师与法官事前捏估好的除外。
在这个质疑下,我认为离婚这类事情,不应该非要取得“双方愿意”,因此根本就不该闹到***,婚姻登记机关只需要听取“坚决离婚”一方的意见就可以了。当然,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子女监护权问题,那也应该是婚姻登记机关先允许离婚,而财产分割、子女监护权问题可以随后通过司法渠道来解决。
大家都知道,强扭的瓜不甜。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坚决不离,甚至都不想妥协,不想变好,这不是“耍无赖”吗?那么,法律根本就不该支持这种无赖行为,而应该判离婚。
不仅仅基于这方面的考虑,一般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一方不到庭,法官也应该可以“缺席审判”吧?那么,在审理离婚案中,如果确认通知到了双方当事人,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也不到庭,法官当然可以直接判离婚了。
离婚有两种方式,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最常用最高效的离婚方式,只要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达成一致意见,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连同***、户口本、结婚证等一起递交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的好处就是简洁、方便、快速,材料齐全后,双方一同到达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处就可以迅速办理离婚手续。但是,民法典实施后,规定了一个离婚冷静期30天,让好多急切离婚的夫妻尴尬不已,甚至在冷静期阶段苦不堪言。怎样可以避开离婚冷静期?有人提议到***起诉离婚,***离婚不用冷静期。
虽然诉讼离婚可以没有冷静期,但是不会像当事人想象那样简单快捷。***离婚立案后,有个诉前调解程序就得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不管夫妻双方什么状况,只要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一方有危害另一方生活的前提下,***绝对不会给你快速处理。
总结了一下诉讼离婚的程序和时间,大概是先搜集双方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后,起草离婚起诉状网上预约立案,等待***审查通过并现场或邮寄诉讼材料,这一过程至少需要一个星期以上的时间。***受理离婚案件后,会书面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及告知双方接受诉前调解程序的时间、方法、注意事项等。
调解阶段估计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调解失败,立案庭会转为正式立案,开庭审理时间会另行通知,从立案到结案基本都是六个月时间。所以夫妻离婚即使规避了冷静期,也不可能实现快速离婚。就算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均无异议,也需要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拿到离婚法律文书。
在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选择诉讼离婚而被告不到庭时,***处理方法是***用公告送达方式传唤被告到庭,公告送达各类法律文书,一次公告时间为60天。只有经过公告期限后,被告仍然不到庭参与诉讼的,***才可以缺席审理并做出判决。当然,是否判决离婚还要以原告[_a***_]的证据能否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为准,达到该程度的,***才可能判决双方离婚。
如果第一次***离婚***未判决双方离婚,原因就是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此时,建议题主拿到判决书等待六个月后继续***,反复***两次以上基本就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了。
你好,这个要看是原告不到场还是被告不到场,二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般的案件,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可以视为原告本人亲自到庭。
但是,离婚案件因为涉及到当事人婚姻、子女和财产等重大问题,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到场,特别是作为启动程序的原告方。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案件,除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本人亲自到场外,原告均应亲自到场,并可以委托一到二位诉讼代理人一起出庭。但律师等诉讼代理人,是无权代当事人处分身份关系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离婚案件中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一般将作为撤诉处理。
不管是什么案件,被告不到庭都有可能对其不利,有可能在原告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第一次会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双方还没有改善关系,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届时***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谢邀。离婚案件除了法定的几种情形,第一次***离婚,一般不会判离。根据最新《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第一次***离婚判决不离后,双方分居满一年时间的,第二次***离婚,能够判断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应当判离。只要传票送达到,对方不出庭,不影响***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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