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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像鲍毓明这种“精英律师”,成功人士,你相信他是无辜的吗?

鲍毓这种“精英律师”,成功人士,你相信他是无辜的吗?

是否无辜,法律自有公断,和他的身份没有关系

这个案子中,对两个人心理世界,我非常好奇:

一是鲍某;一是女孩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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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他的成长背景是什么样的?

他又经历了什么样的事?让他的爱与性都充满了变态色彩?

了解这些背景,很难了解这个人的变态性格是如何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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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这个妈妈又经历了什么样的生活?她又有什么样的心理?

她是恐惧有钱有势的人?

还是暗地里把女儿当成一个工具?而她与鲍某达成了某种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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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最惨的就是这个孩子,物质上可能被满足了,心里却全是创伤。新闻说她曾***过,而且有严重的抑郁和创伤应激。

不相信。

作为一个法律人,无论民案还是刑案,都不该在案件未形成完整证据链时,真相水落石出前妄下定论。但反向推,如果说鲍某人清清白白,那么则是李星星和其母亲诬告陷害,可是李星星完全没有动机可言,这期间的伤害和成本太大了,我不相信这整个过程会是捏造的。

其实近几年,随着司法的逐渐透明和监督体制的完善,公正司法在一点一点的实现,但仍有些阴暗面没有被覆盖,看到新闻里李星星遭受这些时还有网上的朋友,她们彼此都遭受着这些,却彼此安慰,因为都不敢自救,怕自救的后果是自灭,看到这里真的很心痛。

我会持续关注李星星案,希望法律最终给这个小姑娘一个公正。

同时希望李星星案带来的反思,反过来促进未成年人相关法律保护措施的完善,是否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协会管理相关投诉并严查,让李星星、李星星的网络朋友们都可以有一个可以信任的、有效地反馈渠道去听她们发声。

什么样的人都有,鲍某人这样的变态一定还有很多,这个案子公正的判决了,才会让鲍某人的同类们一个血的警告,让其他受伤害的女孩敢于发声,一个李星星就够了。

1南京警方或受害人户籍地警方办理该案更合乎法律进情理;2向未成年人询问调取证据未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的法律依据?3受害人是2015年到2019年11月一直在想法设法寻求帮助并多次报案;4最高检张军检察长2019年6月专门就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证据适用、***信等发表讲话,请认真学习;5司法机关并未对加害人(嫌疑人)鲍某***取刑事强制措施,应向当事人社会公众解释是否会对受害人造成进一步伤害、是否会对案件证据造成毁损、灭失、会否造成串供,以及是否有社会危害性?6办理此类特殊侵害案件,司法机关除应当更加负责、更加有为。更加积极谨慎外,还要配备专业的证据专家、心理专家等予以配合。期待!!

不信。

虽然新闻出来了,但看到很多个不同的版本,咱也不说别的了,就把不能更改的事实摆一摆。

第一,孩子长期跟鲍某共同生活,自己爹妈干啥去了?父母缺位,监护权就这么放弃了?

第二,鲍某这么有法学知识,十四岁之前啥都不做,难道不知道从母亲手里领走孩子,不符合收养法吗?说他没啥故意,我真不信。

第三,这真的是律师被黑上天的一次……

多说一句,刑事立案的难度比普通人想的大多了,但是相关部门严令律师不得在网上公布个案信息,用词是不得炒作个案,所以能爆出来的是凤毛麟角罢了……

《如小蓝情感在线》观点:

我不相信他是无辜的。有句话说得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看了很多官方账号的叙述,觉得这就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因为当事人太狡猾,他有着丰富的律师经验,所以证据都被他销毁了,因为证据不足,所以有关单位才对他无可奈何。事实到底是怎样的?静观其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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