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自领结婚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共同生活在一起,在婚姻期间内,任意一方的收入,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所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同时,法律还认可,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婚姻而改变它的归属性质,婚前的合法财产永远属于个人拥有,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
正如楼主所提,离婚后分割财产诉讼一审不服判决,你上诉了,二审会怎么判的这个问题。当然是要讲事实,讲证据,在法律上能够成立,依法说事,才能给你正确回答的。
一般来说,对于民事诉讼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在夫妻共同财产上,法院的裁决是不会存在错误的。要有错的话,就是离婚的双方混淆了婚前的个人财产,一方又拿不出证据,把个人财产变成了共同拥有的财产,谁也说不清,***才会这么判的。
你不服***一审分割财产的判决,肯定是你对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没有保留证据。比如说,婚前首付买房的证据,以及其他个人婚前财产的证据。对方混水摸鱼,把个人婚前的财产变成了夫妻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财产,你才会不服一审裁决的。
要想得到二审分割财产的公正裁决,不服判决的一方就要负举证的责任。你只有找出新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些财产是属于你的,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能够***信,才能得到二审的公正裁决。
感谢邀请。
离婚协议中处置了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并非一定无效,还是要看离婚协议中对原属于一方个人婚前财产进行分割的约定。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一方遭受胁迫,欺诈,损害第三人的利益,或者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想要推翻离婚协议的约定有相当难度,或说基本是不可能的。
谢邀,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分割了你婚前个人财产能否再***这个问题呢?可以分为两个情况来看:
第1种情况:如果是在协议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你们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都明知这是婚前财产而进行分割的。情况下在法律上会认定为你对个人财产进行了处分,既然你自愿进行处分自己的私有财产。这种情况下你可能不会得到法官支持。
第2种情况:你们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分割财产时没有区分婚内共同财产和婚前个人财产的,而且是你在不明知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对于离婚协议显然你属于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而处分了自己婚前财产可以***的,一年期限范围之内你可以***要求返还婚前的个人财产,这样的话得到***支持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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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物权法对于原物与孳息之间的关系及孳息的取得原则,自然孳息***用所有权主义及用益物权主义,法定孳息***用协商及交易习惯原则。婚前房产是夫妻一方个人的重要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如何认定未予明确。《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首次明确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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