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离婚,都有***有预谋,还愁查不到准被离婚(老公)财产?婚姻原本靠智慧经营,互相拆台互相伤害彼此算计肯定婚姻破产倒闭。
决定离婚的女方,有1000种方法可以查到对方的财产。有些男人根本没有想到最毒妇人心,不择手段收集男人的“证据”和财产状况,图的就是离婚时利益最大化。
从民政局办离婚证,到法院申请离婚判决。如果想要借助***进行财产保全冻结,也是可以做到的,但千万不要低估男方的智商和能力。通过***判决离婚,法庭上已经撕破脸,没有回旋的余地,那就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清算。
现在离婚官司特别多,99%都是女方提出的。法官累得半死,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离婚纠纷很棘手很费脑神。完美结案拆散婚姻不是法官的初衷,但一边离婚判决一边领结婚证复婚,主审法官也很难为情的。
再则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还得帮女方收集男方财产等资料,费人费力不讨好,最关键的是没有经济条件。如果100万财产,能够拿50万出来给大家估计会有动力些,骑着驴还得喂草呢。
不建议任性离婚。但离了婚,就只能面对现实的残酷。没有离婚,孩子他爸还是孩子他爸,离了婚别说孤苦伶仃清凉晚景惨淡,财产分割必定分分计较。
查询财产,主要是房屋、车辆、股票、债券、银行存款、保险等,这些财产中,有些律师可以查询,有些只有公检法可以查询,公检法才可以查询的,需要立案后申请***查询。
《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张的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一方认为另一方控制着某些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进行分割,那么就必须对这些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信息进行举证。如果主张方无法提供具体的证据证明财产的存在,则由主张方承担不利后果。
一是当事人自行调查取证。二是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取证。三是申请***行使调查权,由***进行调查取证。
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实务赋予律师一定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如调取房屋动迁协议及相关材料、房地产登记资料(内档)、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内档)、公民户籍资料、家庭暴力公安询问[_a***_]、机动车辆登记信息等,这些都非一般公民可以查阅的。所以,在当事人难以取证的情况下,委托律师调查是常态。但是,律师的调查权也是有限的,如到金融机构调查往往会受阻,仅以律师身份前去调查,金融机构往往以涉及客户隐私和金融安全等理由拒绝配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认为有必要由***进行调查取证的证据,可以由***进行调查取证。如果当事人能够向法官证明自己确实因为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相关证据,而且上述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的证明和判决结果息息相关,则***有可能同意由***进行调查取证。比如说为了调查对方的房产,可以由***开出调查令,律师持调查令到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支行,查清对方名下的银行账号,再分别到对方存款的银行进行调查。
当然申请***调查,也是需要自行提供一定的线索的。很多情况下,一些财产的证据并不能通过一个统一的机构一揽子查清,这就需要当事人在平常注意搜集配偶的相关财产状况,如理财产品、证券、基金等等的账户、***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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