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辩护词一般是在开庭以后再提交给法庭的,如果还没有向法庭提交,可以跟律师多沟通,尽量完善辩护词,再提交。
如果已经提交了,也可以以补充辩护词的方式,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当事人本人如果有补充的意见或者不同的意见,也可以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法庭,这都是没有问题的。
其次,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可能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的理解,不一定跟当事人相同。所以我国法律也规定律师是独立开展辩护。当然,律师也不一定总是正确。
作为家属这边,如果认为对律师的辩护不满意,可以多找几个专业的法律人士,多论证一下。有时候专业人士的理解可能跟社会公众会有不同,也许你们认为正确的,但是在专业上可能并非如此。
但是,如果律师的意见跟委托人的意见起了冲突,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我们通常的做法是,要么就是律师尊重委托人的意见,要么就会辞去委托。
我们也有过当事人在庭上认罪,但是我们仍然坚持当事人无罪,最后取得比较好的效果的一些案例,当然我们在做无罪辩护的时候,事先跟当事人是有过沟通的。
以上的意见供参考。祝好!
我是@文金发律师 ,以律师视角看社会,用冷静思考热点。讲述案件背后的故事,记录律师生涯点滴。欢迎关注,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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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不满意的点在哪里,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是依据事实与法律提出辩护意见,其辩护意见可以和被告人不一致 。相反,如果是辩护律师未尽法律服务职责或者违法辩护,你当然有举报和投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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