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重大,劳动者举出初步证据后,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谢谢邀请
根据你提供的协议,声明人的签名是谁的签名,是你自己的签名,还是企业老板的签名。
既然是协议,双方都要有签名,才是有力的证据。
1、如果是你自己的签名,这份证据不足,等于是自己喜欢写多少就写多少一样。
2、如果是用工方的老板的签名,但协议过于简单,你自己没有签名,老板说那不是给你约定,作为证据是有点问题。
既然是协议,就要像合同一样,要有甲方和乙方,协议的内容(要尽量的写清楚),违约的责任,以及甲乙双方的落款。
希望这是一次教训,以后签的协议不要那么简单,一定要规范一些。
如果是劳动仲裁的话,只是这一张纸,估计是很难断定,还需要其他的举证。
另外,做这个计件,你是全职还是兼职呢?
如果是全职,还好办,看公司有没有签劳动合同,有没有买社保,要企业提供考勤表等,只要有一项不合法,就可以一起申请仲裁。
我不想在这里谈什么证据,因为要取得证据对打工人来说,是十分困难的事情。“单飞的燕子”更是难上加难!
我认为,劳动力市场为什么无人事前管理?如规定用工单位一律通过劳动力市场,先签劳务协议再用工,否则,一经查出,按照违法行为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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